根据我校《岗位设置及聘用管理办法》文件的相关要求,现面向社会发布教师招聘公告: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招聘对象
境内具有中国国籍人员。
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受行政处分、纪律处分未满5年或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
近5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理论和政策水平,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章程和校纪校规;
(三)热爱学校,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勤政廉洁,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
(四)有思想,有能力,有担当,有创新精神,有真才实学,符合岗位基本任职资格要求,具有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资格条件及能力。
三、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已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二)中级及以上职称者可适当放宽学历条件;
(三)应聘岗位与所学专业相近相关;
(四)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须为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
(五)博士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者优先考虑;
(六)具有高校相关工作经验者或行业企业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招聘具体岗位及专业详见附件1)
四、应聘方式
(一)符合条件应聘者请登录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ccibe.edu.cn/)进入“下载中心”栏目,下载《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应聘信息登记表》,并将登记表、个人简历以及相关证书扫描件,投递至招聘邮箱swsmrsczp@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应聘部门-岗位名称-毕业学校-专业-姓名-性别-高校人才引进网。
(二)资格审查。学校对应聘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列为考核对象,统一进行考核。
(三)考核面试。根据报名情况,学校组织各二级用人单位按照岗位要求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进行考核面试。
五、考察复审
考核合格人员由学校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复审。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六、聘用及待遇
考察、审定合格后,电话通知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按学校《薪酬管理实施方案》文件的相关标准执行。
七、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学府路88号
人事处联系方式:骆老师023-64289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