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工作地区:新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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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工学院是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校,位于河南省新乡市。根据学科和师资队伍建设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人才,热诚欢迎有志于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优秀人才前来我校工作。
一、人才引进类型及待遇
(一)学术领军人才
学术领军人才研究方向与我院省级重点学科电子信息等学科方向一致或相近,具有较高学术地位。
学术领军人才相关待遇,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
(二)学科带头人
学科带头人原则上为教授,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科研业绩突出的可放宽到50周岁),曾担任过高校教学院部系主任或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负责人,研究方向需与我院省级重点学科电子信息学科方向一致或相近。
学科带头人相关待遇,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
(三)青年拔尖人才
青年拔尖人才原则上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不超过32周岁(科研业绩突出的可放宽到35周岁),具有支撑学术梯队建设的能力。
青年拔尖人才相关待遇,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
(四)博士研究生(博士后)
博士研究生(博士后)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一、二类人才放宽至50周岁),原则上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博士阶段的学术研究方向与计算机学科相近(欢迎交叉学科人才)。
根据博士研究生入校前近5年代表性业绩成果等,按一、二、三类引进并执行相应待遇。具体分类标准详询各院部,特别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博士后)待遇,可一事一议。
1.安家费。
一类:80万元;
二类:紧缺专业60万元,其他专业50万元;
三类:紧缺专业30万元,其他专业25万元;
2.住房或住房补贴。
在校工作期间,学校提供安置房1套(产权归学校所有),若在校连续工作至法定退休年龄,本人及配偶可长期居住;
或发放住房补贴18万元(3000元/月,发放期限为5年)。
3.科研启动基金。
自然科学类15万元。
4.高层次人才专项绩效。
根据校内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在第一个考核周期(4年),按2000元/月标准享受高层次人才专项绩效工资;在第二个及以后考核周期依据上一考核周期考核结果享受相应档次的高层次人才专项绩效工资。
5.校聘待遇。
入校前具备中级及以下职称者,享受校聘副教授待遇;具备副高级职称者享受校聘教授待遇。校聘待遇期限5年。
6.配偶安置。
配偶为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符合学校公开招聘条件要求者,在学校招聘教师时优先考虑;不符合学校公开招聘条件要求但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学校以人事代理合同制形式安排工作。
不需要解决配偶工作的,其安家费额外上浮3万元。
二、人才引进计划
目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有物联网工程、软件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数字媒体技术、虚拟现实技术5个本科专业。学院招聘与计算机相近专业、能够承担计算机方向课程的博士研究生,专业方向包括但不限于下表,欢迎咨询。
岗位表(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三、相关事宜
应聘者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与学院专业负责人联系来校考察、面试事宜。
政策咨询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0373-3691057;电子邮箱:hackdong@126.com同时抄送至邮箱gbhaojo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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