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介绍】
新疆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具有71年的发展历史,设置的财政学、税收学专业是新疆高校唯一布点专业。1998年设立财政学硕士学位点,2011年设立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点,2018年设立财政学博士学位点,已经形成了涵盖本硕博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学院目前设立财政系和税收系2个系,以及1个创新与实验中心。主要建设的本科专业有财政学、税收学。财政学专业2019年获批国家一流本科专业,财政学、税收学专业被列为自治区急需紧缺专业。拥有财政学自治区金课,财政学校级优秀教学团队。
学院现有教职工43人,专任教师29 人,副高以上职称教师占比44.8%。学院现有博士研究生导师 2人,硕士研究生导师10人,校级教学名师 1名。学院有自治区“天池学者”特聘教授 1人,“天池学者”讲座教授1人。已经形成一支职称结构、学历结构、学缘结构合理,教学科研能力较强的师资队伍。同时,学院现建有自治区财政厅、税务局等 20个产教融合基地。在70 余年的专业建设过程中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用显著, 学院培养的毕业生遍布疆内外,新疆财税系统50 %以上的干部及业务骨干毕业于本院。
【招聘需求】
现学院面向国内外诚招具有经济类、管理类、统计学背景的博士学历教师及优秀硕士教师。
【相关待遇】
见附表1、附表2。
新疆财经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基本条件及待遇附表1
类别 |
引进对象 |
条件 |
薪酬(工资、校内基础津贴、博士专项津贴等) |
科研配套经费 |
安家费(免税) |
职称待遇 |
配偶工作 |
入编制引进 |
学科带头人 |
具有正高级职称及博士学历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近5年主持国家级项目2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25万元起/年(博士专项津贴15万元) |
20万元 |
入编后一次性提供安家费55万元 |
按原职称聘任 |
配偶符合学校相关条件的,妥善解决 |
学术带头人 |
具有副高级职称及博士学历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近5年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或省部级项目2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22万元起/年 (博士专项津贴12万元) |
15万元 |
入编后一次性提供安家费45万元 |
按原职称聘任 |
配偶符合学校相关条件的,妥善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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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博士专项津贴享受3年。2.成果必须是近5年取得的。3.服务期原则上不少于8年,服务期5年-8年的按照上述标准进行折算 |
新疆财经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基本条件及待遇附表2
类别 |
引进对象 |
引 进 条 件 |
薪酬(工资、校内基础津贴、博士专项津贴等) |
科研配套 |
安家费 |
职称待遇 |
配偶工作 |
入编制引进 |
拔尖人才 |
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17万元起/年(博士专项津贴10万元) |
10万元 |
入编后一次性提供住房补贴35万元 |
具有高级职称的,到校后即聘任为相应职称,无高级职称的,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后,参加副教授评审,通过后授予资格及正式聘任 |
配偶符合学校相关条件的,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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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博士 |
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15万元起/年(博士专项津贴8万元) |
5万元 |
入编后一次性提供住房补贴30万元 |
具有高级职称的,到校后即聘任为相应职称,无高级职称的,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后,参加副教授评审,通过后授予资格及正式聘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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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博士专项津贴享受3年。2.成果必须是近5年取得的。3.服务期原则上不少于8年,服务期5年-8年的按照上述标准进行折算 |
【学院专业介绍】
(1)财政学专业
专业简介:财政学专业是新疆财经大学历史最悠久的专业之一,也是新疆高校唯一布点的专业。财政学专业2019年获批国家一流本科专业,财政学是自治区重点培育学科。目前已形成以本科教育为主体、研究生(硕士、博士)教育为支撑、产学研融合为一体的多层次办学体系。主要学习经济学基础理论、财税理论与实务、政府预算管理、中国税制等知识,培养从事财税管理与实务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主干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财政学、中国税制、税务筹划、政府预算管理、社会保障学、财务会计等。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扎实的财政、税收专业理论基础,具有社会责任感和综合创新能力,能够在经济管理领域发挥积极作用的应用型人才。
就业去向: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金融机构、会计(税务)师事务所、财政、税务、国资、社会保障等部门。
(2)税收学专业
专业简介:税收学专业依托财政学专业的积淀而发展,2008年获批“学士学位授权点”,设立税收学专业,也是新疆高校唯一布点专业,2011年获批税务专业硕士学位点。已经形成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职业培训、产学研融合的多层次办学体系。主要学习经济学基本理论、财税理论及税收实务。培养熟练掌握经济学基础理论和涉税实务等知识,从事税务管理、纳税申报的应用型人才。
主干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财政学、中国税制、税收经济学、税务筹划、国际税收、财务会计、财务管理、税务代理等。
培养目标:培养涉税处理、税务筹划、纳税申报等技能的专门人才。
就业去向: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金融机构、会计(税务)师事务所、财政、税务等部门。
联系人:姚老师 13139654134 贾老师:13999298127
办公电话:7993561 邮箱:106832457@qq.com(投递简历邮件标题为:姓名+学历+专业+应聘岗位名称+ 高校人才引进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