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层次:在国内外享有广泛的学术声望和影响力,学术研究处于世界前沿,是国内外本领域公认的学术大师。
首聘期年薪、安家费、购房补贴、科研建设经费等待遇面议,并协助安排配偶工作。
第二层次: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标志性研究成果,已达到或接近国家级领军人才相应学术水平。
首聘期年薪不低于120万元,安家费、购房补贴、科研建设经费等待遇面议,并协助安排配偶工作。
第三层次:有良好的学术影响力,已取得有重要学术影响的标志性研究成果,为所在学科领域的知名学者或学科带头人,已达到或接近国家级青年人才相应学术水平。
1.首聘期年薪60万—100万元。
2.安家费60万元。
3.购房补贴100万—120万元。
4.专项科研建设经费100万—30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50万—80万元)。
5.协助安排配偶工作。
第四层次:有较好的学术影响力,已取得有显著学术影响的研究成果,为所在学科领域的学科(学术)带头人,已达到或接近省级领军人才相应学术水平。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1.首聘期年薪30万—60万元。
2.安家费20万—30万元。
3.购房补贴60万—80万元。
4.专项科研建设经费40万—6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20万—30万元)。
5.协助安排配偶工作。
第五层次:有博士学位、正高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且近三年已取得重要学术成果,在其研究领域有重要影响力;或有博士学位、副高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任副高级职称以来取得的研究成果超过我校晋升教授职称业绩标准。
1.聘任到教授岗位
2.安家费20万元(重点或急需紧缺学科增加5-10万元)。
3.购房补贴60万元。
4.专项科研建设经费4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20万元)。
5.协助安排配偶工作。
第六层次:有博士学位、副高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且近三年已取得重要学术成果,在其研究领域有一定影响力;或有博士后研究经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学术成果特别突出;或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任中级职称以来取得的研究成果超过我校晋升副教授职称业绩标准。
1.聘任到副教授岗位。
2.薪酬补贴2000元/月,发放4年。
3.安家费15万元(重点或急需紧缺学科增加5-10万元)。
4.提供90M2左右住房1套及15万元装修补贴,或提供购房补贴35万元。
5.未婚者提供教师公寓、已婚者提供70M2左右周转房1套(教师公寓或周转房可免房租使用3年,在购房后交回)。
6.专项科研建设经费2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10万元)。
7.协助安排配偶工作。
第七层次:有博士学位或博士后研究经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在攻读博士研究生期间或从事博士后研究期间取得一定数量的学术成果,且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1.聘任到特聘副教授岗位(享受学校副教授绩效工资,以副教授身份申报项目、对外宣传等)。
2.薪酬补贴1000元/月,发放4年。
3.安家费10万元(重点或急需紧缺学科增加3-5万元)。
4.提供90M2左右住房1套,或提供购房补贴20万元。
5.未婚者提供教师公寓、已婚者提供70M2左右周转房1套(教师公寓或周转房可免房租使用3年,在购房后交回)。
6.专项科研建设经费1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5万元)。
第八层次: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较好的学术研究基础和发展潜力。
1.薪酬补贴1000元/月,发放4年。
2.安家费5万元。
3.购房补贴10万元。
4.未婚者提供教师公寓,已婚者提供70M2左右周转房1套(教师公寓或周转房可免房租使用3年,在购房后交回)。
5.专项科研建设经费5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