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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一号)

发布时间:2024-10-08 作者:高校人才引进网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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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聚四方之才 共建自贸港”工作部署,围绕“椰城优才 智汇海口”招才引智活动,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我院医疗事业发展,现面向全国招聘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3号)等文件规定和要求,经报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定空编和岗位使用计划,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医院基本情况

  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始建于1896年,是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全院现有职工1065人,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142人,硕士13人,专业技术人员897人,占职工人数的83%。府城院区占地面积约30亩,业务用房3.5万平方米,现有编制床位600张,开放床位563张,下设29个业务科室,14个职能管理科室。医院有省级重点专科(Ⅲ级)3个(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儿科、新生儿科),市级重点专科2个(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儿科),市级特色专科5个(消化内分泌科、儿科康复科、神经内科、普通外科、泌尿外科)。医院江东院区项目位于海口市江东大道与琼山大道交叉口西北侧,用地面积约151.27亩。

医院秉承“厚德、博学、精术、创新”的院训和“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持续改善医疗服务质量,用心关爱广大患者健康,努力打造医疗质量管理先进单位、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

二、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考核招聘11人。具体招聘岗位和资格详见《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详见附件1)。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事业编高级岗位聘任另按医院相关文件执行。

三、招聘范围及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详见附件1);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7)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有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8)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公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及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上同时公布。

信息发布时间为:2024年9月26日至2024年10月7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8日9:00至10月31日12:00。

2.报名方式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位报名者只能选报1个岗位。

网上报名网址: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7021

⒊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以JPG图片形式上传以下材料(图片大小不超2MB):

(1)《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本人签名后拍照上传);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3)本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正反面合并一张图片);

(4)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参照岗位信息表的职业资格上传);

(7)需要工作经历的职位需上传社保养老清单以及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并盖章(详见附件3);

(8)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公章(详见附件4);

(9)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详见附件5)。

4.报名注意事项:本次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名材料不退还。

请考生保持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考核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人数按规定可不设定开考比例。

网上报名系统在2024年10月31日12:00后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4年10月31日12: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于2024年10月31日17:00前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重新提交或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2024年10月31日17:00准时关闭。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将在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及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上同时公布。

(四)组织考试

考核前,招聘单位对拟入围考核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及提供的有关证件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等。

拟入围考核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现场向招聘单位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由本人签名)、需要工作经历的职位需提供社保养老清单以及单位工作经历证明盖章(附件3)、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附件4)、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附件5)及网上报名和招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通过资格复审参加考核人员名单、《准考证》打印及有关事项在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及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上同时公布。

考核招聘岗位,采取论文评审、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其中论文评审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按照30%、70%的比重计入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须有专家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应详细记录考核。如综合成绩出现报考同一岗位相同分值时,取面试成绩高分者,如面试成绩也同分,需进行加试。

项目及计分方法:

考核论文评审满分为100分,着重考察审核应聘者科研论文情况:优秀(80分以上):近五年来有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2篇以上SCI文章或2篇中文核心论文或3篇统计源论文;良好(71-80分):近五年来有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1篇以上SCI文章或有1篇以上中文核心论文或2篇统计源论文;一般(60分以下):近五年来有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统计源论文。

(2)考核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人选。考核面试以讲一堂与专业有关的业务课(10分钟);回答一道专业题(5分钟)。优秀:80分以上;良好:71-80分;一般:60-70分,通过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

考核综合成绩=论文成绩×30%+面试成绩×70%。

考核成绩在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及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上同时公布。

(五)体检及考察

1.体检:根据考核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并指定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经本人申请复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

应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按考核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2.考察:根据考核、体检结果,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录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人选报名材料进行复审。不符合聘用条件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体检和考察人选及结果在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及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上同时公布。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由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报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审核后,拟录人员名单通过市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及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送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拟录用人选核准

公示期满后,拟录用人员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规定报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录用人员名单。

(八)办理聘用手续

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部门凭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录用核准通知书向市编办申领《空岗卡》,并办理有关进人和聘用手续。

被聘用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中共海口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监督指导,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联系方式

地址:海口市府城建国路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

邮编:571100

联系电话:0898-65885178

联系人:洪老师、符老师

监督电话:0898-36651300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898-66738761、66738902

(以上电话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及节假日休息)

 

附件:

1.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工作经历证明

4.同意报考证明

5.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

6.专业界定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2021年版)

 

 

 

·  附件1: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下载

·  附件2: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下载

·  附件3:工作经历证明.docx     附件下载

·  附件4:同意报考证明.doc     附件下载

·  附件5: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docx     附件下载

·  附件6:专业界定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2021年版).xls     附件下载

 

来源:http://www.haikou.gov.cn/xxgk/szfbjxxgk/rsxx/zpxx/202409/t137999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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