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工作地区: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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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济南市长清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4年度济南市长清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7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护士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应聘,须在2024年7月8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护士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届毕业生岗位的招聘范围为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2023年、202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定向、委培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聘,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并提供书面同意应聘证明。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至2024年7月。
二、招聘岗位
2024年度济南市长清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计146人。其中:济南市长清区文昌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8家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6人,济南市长清区人民医院、济南市长清区中医医院招聘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130人。招聘的岗位条件、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4年济南市长清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见附件1)。新聘用的控制总量工作人员,执行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的相关规定。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7月8日9:00—7月10日16:00。
查询和初审时间:2024年7月8日11:00—7月11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ncq.gov.cn),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招聘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可以在查询和初审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2024年济南市长清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查询。
(二)单位初审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7月8日11:00—7月12日12: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4年7月17日9:00—2024年7月20日9:00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2024年济南市长清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参加面试时使用)。
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网上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2024年7月12日上午9:00—11:00到济南市长清区卫生健康局(济南市长清区龙泉街1609号)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考务费手续。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需同时提交考生本人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委托书。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情况,在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ncq.gov.cn)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岗位表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改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次改报。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四)资格审查
2024年度济南市长清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况,即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工作由济南市长清区卫生健康局负责。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均采用百分制计分。
(一)笔试
笔试科目。根据专业要求不同分为医学类(含药剂、医技等)(A类)、护理类(B类)、中医类(C类)、综合类(D类),各类均考一科。医学类(含药剂、医技等)(A类),考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专业基础知识;护理类(B类),考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护理专业基础知识;中医类(C类),考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中医专业基础知识;综合类(D类),考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4年7月20日9:00—11:00
笔试地点等信息详见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1:3的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并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未达到相应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面试人选确定后,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名单在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ncq.gov.cn)上公布。
(二)面试人选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现场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与报名时同底版的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①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②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医师资格证书、护士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等级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或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等材料;③在验证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④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⑤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和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出具工作经历证明、签订合同和缴纳养老保险的单位要一致);⑥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⑦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⑧笔试准考证、经本人签字确认的《2024年济南市长清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⑨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面试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应缴纳考务费70元。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资格复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初审与资格复审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并确定为面试范围人选)。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工作由长清区卫生健康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在面试结束后,现场宣布。
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面向社会公布。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重新组织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名单将在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ncq.gov.cn)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网站查询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长清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考察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由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具体考察实施由考察小组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再次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二)体检。
考察体检人员应在体检公告规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有效期内)、面试通知单等材料到指定的地点集合,集体进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对因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ncq.gov.cn)进行公示,公示之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长清区卫生健康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长清区卫生健康局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长清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已取得聘用资格的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视为自动放弃。
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不计算服务年限)。
七、其他
1.本次招聘有关重大事项均在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ncq.gov.cn)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查询,同时保持手机24小时通讯畅通。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4.本简章由济南市长清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5.公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1)济南市长清区卫生健康局:(0531)87223635
(2)文昌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531)87224327
(3)平安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531)87413128
(4)崮云湖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531)87432009
(5)五峰山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531)87312114
(6)归德镇中心卫生院:(0531)87352029
(7)张夏镇卫生院:(0531)87482022
(8)万德镇中心卫生院:(0531)87463201
(9)孝里镇中心卫生院:(0531)87382021
(10)长清区人民医院:(0531)87203275
(11)长清区中医医院:(0531)87217308
咨询电话请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拨打。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附件:
1、济南市长清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2024年济南市长清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来源:http://www.jncq.gov.cn/art/2024/6/27/art_21721_48064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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