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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32名编外聘用人员

发布时间:2024-04-17 作者:高校人才引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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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膀胱镜室技术员岗位1名,心电功能科岗位1名,护理人员岗位30名,共32名。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1日以后出生);

6.岗位具体招聘计划及条件

序号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其他要求

1

膀胱镜室技术员

1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临床医学、外科学

1.需完成规培;2.有工作经验的工作年限不做要求

2

心电功能科

1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医学相关专业

要求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或护士执业证,且可以注册

3

护理人员

30

本科及以上学历

护理(学)、助产(学)

专项招聘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三、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月6日30日,根据岗位报名情况适时组织考试,直至相应岗位落实聘用人员为止。

2.报名方式:网上招聘系统报名,登录我院人事招聘系统(https://zp.hz-hospital.com/),在岗位应聘栏目中,选择批次“2024年上半年编外聘用人员岗位招聘”,按要求如实填写信息并报考相应岗位。仅接受网上招聘系统报名,不接受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其他报名方式。

3.部分岗位专项招聘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具体包含以下对象:①2022年、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符合教研厅函〔2019〕1号文规定的非研究生;②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

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相应证书的时限为2024年9月30日前。

4.关于“两个同等对待”: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5.资格初审于报名截止后进行,并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回复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请实时关注招聘系统最新通知公告。

6.本次招聘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四、考试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后,根据岗位报名情况适时组织考试。

2.考试采用笔试、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方式(笔试、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各占40%、30%和30%)。考试成绩100分制计算。笔试60分为合格线,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面试。面试主要以双向交流和专业答辩的方式进行。考试时请随带本人身份证,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书原件。迟到30分钟以上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需笔试的岗位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招聘人数超过10人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参加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的人员,不足1:3的比例的岗位则选择笔试成绩合格人员进入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

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实施前,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入围人员按单位指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应聘者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①2024年应届生:个人简历、身份证、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含有成绩单的学校推荐表、个人荣誉证书、外语证书等其他相关材料。②非2024年应届生:个人简历、身份证、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以劳动(聘用)合同或社保缴费记录为准]、获奖证书等其他相关材料。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资格。如有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入围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被取消后续考试资格的,可在本招考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

拟录用人员参加由医院组织的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若考察、体检环节放弃或不合格,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按择优原则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杭州人才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非应届生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毕业报到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被聘用的人员在试用期内离职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替补人员,经考察、体检和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合同。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咨询电话:(0571)56007512;

监督投诉电话:(0571)56007805。

 

来源:https://www.hzrc.com/home#/multipleInfo/infoDetail?id=2213&name=%E7%BC%96%E5%A4%96%E7%94%A8%E5%B7%A5%E6%8B%9B%E8%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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