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工作地区: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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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以及新邵县人才引进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16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人才引进计划共计16名,引进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新邵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表》(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引进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及相应资格等要求(见附件1)。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岗位专业条件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县人社局、县委组织部认定。
(二)不能报考人员
1.邵阳市范围内(简称“市内”)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或已与市内国有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人员,以及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解聘辞职未满一年(截止到报名结束时间)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的岗位;
7.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8.不接受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报考,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次类推;
9.服务期限未满或违约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医学生、特岗全科医师等。
10.法律、政策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和方法
引进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新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nshao.gov.cn/)发布人才引进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8日至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新邵县卫生健康局人事政工股。
3.报名程序及要求:
(1)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或多报岗位,多报者取消报名资格且不另行通知。
(2)报名者须本人到场,不接受委托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2024年新邵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承诺书》(附件3),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研究生及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要求的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本人近期免冠两寸同底彩色正面照片3张。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提供就读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但在2024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应届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资料弄虚作假等情况,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
每个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对急需紧缺型岗位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经报县人社局和县委人才办审核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并在原公告发布范围内进行公告。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方式见《2024年新邵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表》。对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开考的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四)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根据成绩高低,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成绩相同的,学历高的优先,学历相同的,年龄大的优先。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用人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对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同一岗位可按照考试成绩高低递补一次。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新邵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并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在我县最低服务期为五年。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四、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及有关要求
1.人才引进人员享受我县文件规定的激励措施。
2.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0〕66号)以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20〕5号)等文件精神,引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参照全日制研究生享受同等引进待遇。
3.人才引进人员签订服务期承诺书,服务期未满离职的,须全额退回已领人才补贴。
五、工作纪律
1.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2.本次引进,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3.对违纪违规行为,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5.本次人才引进监督举报投诉及咨询电话:
(1)监督举报投诉电话:
0739—3608760(驻组织系统纪检组)
(2)咨询电话:
0739—3600931(县卫健局)
0739—3681035(县人社局)
0739—3608771(县委组织部)
中共新邵县委组织部
新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邵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2日
来源:https://www.xinshao.gov.cn/xsxrsj/xtzgg/202404/53fdbbf5c045447b8e95929beb3015e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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