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工作地区: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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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又名湖南省中医院,为国家重点建设中医院。其前身是创建于1934年的湘省国医院,院区所在地为历代祭祀医圣张仲景的祠堂旧址,是长沙太守的办公地、“坐堂行医”的发源地、《伤寒杂病论》的诞生地,享有独特的、原创性的仲景文化资源,素有“湖湘中医发祥地”“三湘名医之摇篮”之美誉。通过历代中医人的努力奋斗,医院已发展成为中医药特色鲜明、专科优势突出、综合功能齐全的省级综合性三级甲等中医院。2022年医院入选“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项目储备库。医院有4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3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9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19个省级重点专科;系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共有药物临床试验专业5个、器械临床试验专业40个;获批建设3个省级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4个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牵头4个省级专科医联体;是6个省级质量控制中心的挂靠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我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医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医院组织与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违约或者服务期限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医学生和特岗全科医生等。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15个;招聘计划18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nan.gov.cn/)、湖南中医药大学网站、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1月24日(上午8时00分-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
2.报名地点
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扁鹊楼组织与人力资源部(长沙市开福区蔡锷北路233号扁鹊楼808室)
3.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4.报名材料
①请应聘人员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中医药大学网站、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③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两张;④应聘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需提供专业方向证明。
⑤其他材料:A类、B类、C类岗位应聘人员请提供个人自荐材料。含个人简历、学习成绩单、各类过级证书、各类代表性的奖励证书(不超过3份)等。
5.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3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但须同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有关考试等具体安排、各环节考试成绩均在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网站发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①A类、B类、C类岗位:均为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②D类、E类岗位: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湖南中医药大学、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①A类岗位
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直接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临床、科研、教学等能力。
②B类岗位
采取面试、试教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试教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面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综合分析及解决问题能力等。总分100分。
试教:根据应聘同一岗位面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未达到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确定入围试教人员。试教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应变能力、课堂控制力等基本素质。总分为100分。
专业技能测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面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未达到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确定入围专业技能测试人员。专业技能测试采取现场操作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动手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总分为100分。
③C类岗位
采取面试和试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试教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面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综合分析及解决问题能力等。总分100分。
试教:根据应聘同一岗位面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未达到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确定入围试教人员。试教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应变能力、课堂控制力等基本素质。总分100分。
④D类岗位
采取笔试、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岗位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综合分析及解决问题能力等,总分100分。
专业技能测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面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确定入围专业技能测试人员。专业技能测试采取现场操作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动手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总分100分。
⑤E类岗位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岗位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综合分析及解决问题能力等。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①A类、B类、C类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②D类、E类岗位:
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面试、试教、专业技能测试等环节(以实际考试环节为准)均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凡任一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直接考核、笔试、面试、试教、专业技能测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B类、D类岗位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为准,C类、E类岗位以面试成绩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应聘医学类岗位须加测青霉素过敏试验,如对青霉素过敏,则取消应聘资格。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中医药大学官方网站、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及《协议任务》(《协议任务》内容咨询医院组织与人力资源部),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4917710(医院组织与人力资源部)
举报电话:0731-84917718(医院纪检监察办公室)
附件:
1.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汇总
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2024年1月10日
附件1: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x
附件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汇总.rar
来源:http://rst.hunan.gov.cn/rst/xxgk/zpzl/sydwzp/202401/t20240110_326224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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