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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市人民政府批准,井冈山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井冈山市计生协、井冈山市总医院红星人民医院、井冈山市总医院龙市人民医院、井冈山市总医院中医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41名。为确保选调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性,现将选调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方式
(一)选调岗位
井冈山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4名、井冈山市计划生育协会2名、井冈山市总医院红星人民医院20名、井冈山市总医院龙市人民医院8名、井冈山市总医院中医院7名。(详见附件1)。
(二)选调方式
采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方式进行。
二、选调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选调对象
1.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1)已借用在市卫健委机关、市疾控中心的工作人员可以直接报名参加考试。
(2)全市公益一类卫生健康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医生岗的除外)。
2.市计划生育协会
(1)已借用在市卫健委机关、市疾控中心的工作人员可以直接报名参加考试。
(2)全市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教育系统、卫生健康单位医生岗的除外)。
3.井冈山市总医院红星人民医院、井冈山市总医院龙市人民医院、井冈山市总医院中医院
全市公益一类卫生健康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合格等次。
3.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评定为合格以下等次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处于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未满的。
4.试用期内尚未转正的。
5.“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人员服务期未满的。
6.其他不符合选调条件的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8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市卫健委人事体改规财股。
3.报名方式:采取个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
4.报名需携带的材料:(1)井冈山市卫健系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电子学历备案表;(4)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均需单位加盖“复印属实”公章。
(二)资格审查
由市卫健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全过程。
(三)考试
1.笔试
所有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均参加笔试。报名人数低于岗位计划数或无人报名时,相应调减该岗位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
(1)笔试内容:笔试考试总分为100分,其中:井冈山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井冈山市计划生育协会笔试内容为我国卫生健康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母婴保健法、传染病防治法、医师法等法律法规)占40%,公文写作占60%;井冈山市总医院红星人民医院、井冈山市总医院龙市人民医院、井冈山市总医院中医院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占30%,选调岗位专业知识占70%。
(2)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23年12月21日下午14:30-17:30。
(3)领取笔试准考证地点:市卫健委人事体改规财股。
(4)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总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如该岗位面试人员低于1:3,则笔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人员进入面试。
(1)面试公告:入闱面试人员将在井冈山市人民政府网公布。在规定时间内如因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本人提交书面放弃声明)产生的人员空缺,从本岗位未入闱面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无人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闱面试人员进行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合成总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
(1)根据考生合成总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合成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又相同的,加试面试,按加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2)当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选调数,入闱体检对象按以下处理:
①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入闱体检。
②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选调计划时,其中笔试、面试合成总成绩排名该岗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入闱体检。
体检由市人社局、市卫健委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
2.考察
由市卫健委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的职位空缺不予递补。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选调资格。
( 五)公示与调动
拟调动人员在井冈山市人民政府网、“井冈卫健”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通过后的拟调动对象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后进入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工资待遇在原单位发放,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人员调入后,经费渠道和人员身份维持不变。被举报经查实不符合选调资格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调动资格。
四、未尽事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796-7163598
监督举报电话:0796-7069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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