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工作地区: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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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县乡镇卫生院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相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22名,其中医生9名,护士13名。具体岗位详见《2023年克山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2.具有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养、专业知识水平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5日;
4.具有招聘计划表中各岗位要求的相应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被开除公职、党籍的;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的;
5.克山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含试用期)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其他不适宜聘用的。
三、报名程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5月8日至5月12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二)报名地点
克山县人社局(县政府二号院七号楼302室)。
(三)咨询电话
0452-4521422,0452-4522240。
(四)报名需要携带的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克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公告网站下载附件2);
3.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本人近期同版蓝底一寸免冠照片4张;
5.放宽年龄限制的报考人员,需提供相应的执业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符合省政府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在报名表上填注,“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须提供省级有效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就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和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服役期满后,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疫情防控一线编制外医务人员须提供《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和特殊补助统计名册》及《审批表》并加盖公章(所在单位推荐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如不能按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加分政策,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五)现场缴费
依据黑财税〔2020〕3号文件规定,本次考试收取笔试费用每人每科45元,共计90元,面试不收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现场直接进行缴费,方式为现金支付。报考期间未缴费者,不得参加考试。
(六)注意事项
1.岗位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报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市人社局批准,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2.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或聘用资格的,随时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报考本人负责;
4.准考证领取、笔试和面试时间以及其他招聘相关信息均在克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试形式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6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笔试分为专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一张卷。笔试采取闭卷统一考试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其中专业能力测试占70%,公共基础知识占30%。
考生笔试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克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形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0分钟,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求职意愿与拟任岗位的能力、业务知识、综合素质、言语表达、举止仪表等。考生采取两次抽签当场确定面试顺序号依次进入考场进行面试。面试成绩由评委现场打分,工作人员现场记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即为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符合省政府相关优先政策的考生优先,否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
五、考核和体检
考核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复查。对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递补)。
考核合格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进入体检人员如果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将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出的岗位按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考核、体检。
六、选岗
由县人社局根据岗位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组织选岗,不服从选岗规则或未按规定参加选岗的视为放弃。因放弃选岗资格所空出的岗位,按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和选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克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出的岗位按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用人单位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应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
八、相关待遇
试用期工资待遇参照相应学历事业单位见习期人员工资标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享受在编在岗人员相应待遇。
九、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
(二)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三)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选岗、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被聘用人员的聘用岗位及职称,由聘用单位结合实际岗位设置等有关情况确定。
本公告由克山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克山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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