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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疫情防控工作急需,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冀人社发〔2020〕2号)相关要求,结合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疫情防控相关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方式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疫情防控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面试、考察等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5年2月18日至2002年2月18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0年2月18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4、具有良好的品行,能够履行**工作人员义务,遵守**工作纪律;
5、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
7、志愿加入到抗击疫情工作中,一经录用需马上投入一线工作;
8、凡涉及到年龄、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2月18日;
9、因工作需要必须到疫情岗位**线工作,所以此次招聘不包括孕期及哺乳期女性;
10、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附表《张家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急需补充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正在接受审计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
5、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6、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的可不受理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可通过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 rsj.zjk.gov.cn/)查询招聘信息。
应聘人员对照岗位条件,在2月19日至2月25日,尽快将以下证件和材料拍照压缩打包(压缩文件务必以姓名+报考专业的格式命名,照片清晰)发送至(zjkcdc@126.com)邮箱。2月25日18:00前未将资格审查材料发送至邮箱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
(1)《张家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急需补充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表》,按照表格内容规范填写,上传的电子照片要求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
(2)《诚信承诺书》需本人签字后拍照;
(3)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
(4)毕业证;
(5)学位证;
(6)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7)取得职称资格证的,须提供资格证原件,其它证明材料无效。
拟聘用人员上岗时,以上证件和材料均需提供原件进行核查。与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其责任。网上公示48小时内不能到岗的考生将取消聘用资格,后续选聘人员可依次递补。
市疾控中心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对符合报名要求的及时电话确认,不符合报名要求的及时电话告知(审查时间一般控制在24小时内)。
(二)视频面试、考察聘用
2月28日至29日,对符合报名要求的人员进行视频面试,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被考察人员直接参加疫情防控工作。其工作表现作为考察的依据,考察期结束后,市卫健委及市疾控中心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网上予以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三)事后备案
疫情过后,市卫健委负责组织应聘人员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相关资料报市人社局审核后,补办聘用审批备案手续。由于个人身体原因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四、其他事项
对《招聘岗位表》中专业、资格、条件等内容的咨询,请直接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
咨询电话:市疾控中心(0313)4099512
监督电话:市卫健委干部人事科(0313)8046116
点击下载>>>
张家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急需补充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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