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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甲午战争博物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24-08-08 作者:高校人才引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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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简介

中国甲午战争博物院(以下简称博物院)是刘公岛管委下属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成立于1985年,位于威海市刘公岛,是以北洋海军和甲午战争为主题内容的近代纪念遗址类博物馆,负责管理保护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刘公岛甲午战争纪念地”所属北洋海军和甲午战争28处文物遗址,是首批国家一级博物馆、免费开放博物馆。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要求以岗位其他条件要求为准,40周岁以下是指1983年8月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是指1978年8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招聘岗位主要参考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依据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名称(留学回国人员、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上标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认定应聘人员是否符合专业要求。其中,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应聘。

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招聘单位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上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所列专业相近似,应聘人员应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介绍有关情况,确属相关相近的,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并报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后,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统一发布专业增补公告,以便于相同专业人员应聘。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4年8月。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中国甲午战争博物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20日。

(二)报名方式与材料要求

1.报名方式:在规定时间内以电子邮件方式投送报名材料,报名邮箱为:lgdbwy@wh.shandong.cn,邮件主题栏请注明“姓名+报考岗位”。

2.报名材料(以下所有材料请发送电子版或扫描件进行报名,原件及复印件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1)《中国甲午战争博物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国家承认的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高中以上各个学习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5)英语水平证明材料;

(6)比赛取得等次证明材料;

(7)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所在单位同意,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交),未如期提交,视为放弃。在职人员应聘的,报名前本人应充分了解知晓有关法律法规或所在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关于是否允许报考、离职的相关规定。其中,服务期内的“三支一扶”人员,报考须按照“三支一扶”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单位初审

本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初审结果以邮件、电话等形式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随时关注邮箱信息,保持通讯畅通。网上报名期间,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四)招聘计划取消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并在博物院网站予以公布。

(五)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影响聘用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在网上进行;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复审,现场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审查结果为准。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报名登记表》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复审材料的,视为弃权。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博物院网站予以公布。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和面试按40%: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各项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笔试主要考核综合能力、专业知识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试题内容分为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两部分,专业知识主要考察考生时政、历史、文博、法律法规及廉洁履职等方面基础性知识;综合能力主要考察考生语言文字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答题时间2个小时,时间及地点在博物院网站上提前通知。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参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1:3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间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岗位适应能力等。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公布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满分为100分,设定70分的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退役军人、随军家属等人员优先,其他人员加试确定人选。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予以公布。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和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博物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的方式,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将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撰写考察材料,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danshumingh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因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招聘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本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因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不在岗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岗的工作日后考核,在报到后一年半仍未补足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女性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不在岗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岗的工作日后考核。招聘岗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

八、其他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简章、《岗位计划表》,准确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在公开招聘期间,应及时登录招聘信息发布网站,了解招聘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材料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weihai.gov.cn)“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题及中国甲午战争博物院网站(www.jiawuzhanzheng.cn)。

监督电话:0631-5325016

咨询电话:0631-520251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附件:1.中国甲午战争博物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2.中国甲午战争博物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来源:http://www.jiawuzhanzheng.cn/announcement/2024-zhaop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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