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工作地区: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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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考调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经中共纳雍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编,中共纳雍县委、纳雍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中共纳雍县委社会工作部及所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10名。为确保考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中共纳雍县委社会工作部及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公开考调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考调工作专班,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县委组织部统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负责落实考调工作具体事宜。
二、公开考调的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考调、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考调工作按照制定考调计划、发布考调公告、报名、笔试、面试、考察、公示、调动的程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三、考调职位
考调职位及要求详见《中共纳雍县委社会工作部及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详见附件1),职位专业要求参照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上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设置。
四、报名范围
纳雍县县级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人员;纳雍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事业身份干部不能报考公务员职位,公务员(参公管理)身份人员报考事业职位,需作出放弃公务员(参公管理)身份承诺(附件4)。
五、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四)热爱职位本职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具有胜任调动职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近3年年度考核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
(七)2018年以来录用的选调生须按照有关规定到村任职满2年。
(八)年龄、学历、学位、资格等要求详见《职位表》。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五)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录用后在乡镇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
考调信息于2024年5月31日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nayong.gov.cn/)上发布。
(二)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6月11日至13日,08:30-12:00,14:00-18:00。
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工作方案》中所规定的考调条件和《职位表》中的各项要求,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填写《中共纳雍县委社会工作部及所属事业单位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
报考人员须现场提供报考职位所需的身份、学历学位等印证资料及5张2寸免冠蓝底标准照片,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现场交纳考务费100元。报考人员不得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否则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资格审查结束后,审核通过人数与考调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考调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考调计划减少的,该职位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他职位;职位考调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考调工作专班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可改报符合考调条件的其他职位,改报职位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4日下午5:30。职位考调计划减少或取消的,报名结束后在网上公布。
报考人员报名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对照《工作方案》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报名。
七、笔试
笔试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统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2024年6月16日(星期日)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
5.笔试成绩计算:满分为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笔试成绩核查结束后,由考调工作专班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并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未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统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同一岗位的面试人数与该岗位考调计划数2:1比例以内(含2:1)确定面试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该岗位的面试人员。
未参加面试、未完成面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持《面试准考证》原件及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具体详见纳雍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nayong.gov.cn/)。
(二)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
面试成绩、总成绩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nayong.gov.cn/)上公示。
九、体检
面试结束后进入体检环节,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根据职位考调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公告将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十、考察
考察工作由纳雍县考调工作专班统一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由两名以上中共正式党员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查阅考生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调动建议意见。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考调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之一。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填写《报名表》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经审定有《工作方案》规定“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考察合格的调动人员,确定为拟调动人员,拟调动人员名单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nayong.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反映经查实影响调动的,取消调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反映问题查实并形成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动。
本次考调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在考调任何环节发现有影响考调情形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在考调过程中因参加考调人员自动放弃、体检、考察、公示结果不合格或因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影响调动造成考调职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十二、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考调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0857-3531301(中共纳雍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股)
0857-3531064(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聘用管理股)
咨询时间:工作日08:30-12:00,14:00-18:00。
监督电话:0857-3532825(纳雍县纪委县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二)《工作方案》解释权属纳雍县考调工作专班。
(三)在本次考调工作各环节中,请报考者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密切关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的相关考调信息。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等情况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本次考调工作未尽事宜,由考调工作专班办公室另行通知。
附件:1.中共纳雍县委社会工作部及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中共纳雍县委社会工作部及所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来源:https://www.gznayong.gov.cn/xwdt/tzgg/202405/t20240531_847137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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