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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2024年度安徽省直事业单位统一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将省邮政业安全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
笔试成绩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及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照5:1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并进行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5月24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安徽省邮政管理局南楼一楼安全监控中心(合肥市高新区天波路25号)。联系电话:0551-65350913。
(三)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2024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递补时间于2024年5月30日截止。(按省人社厅规定,须在统考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下同)。
3.对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
二、专业测试安排
1.专业测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时间为15分钟。主要考查考生综合能力、发展潜力以及逻辑思维、协调应变、言语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面试为百分制,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2.专业测试时间:专业测试时间另行通知。专业测试当天,请考生按专业测试通知要求的时间与地点报到。未按时参加专业测试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考生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
3.专业测试地点:安徽省邮政管理局南楼三楼会议室。
4.专业测试考官组构成:设立1个专业测试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一半以上。
三、专业测试成绩
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最低分数线为6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四、考试最终成绩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省邮政管理局网站上公布。
考试最终成绩按统考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和考试最终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省邮政管理局及其所属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五、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省邮政管理局及其所属招聘单位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信用情况,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报批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邮政管理局网站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省邮政管理局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七、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下,由省邮政管理局严格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65350913(省邮政业安全中心综合科)
监督电话:0551-65350948(省邮政管理局纪检监察室)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
来源:https://hrss.ah.gov.cn/zxzx/ztzl/ahssydwgkzp/805914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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