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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是浙江省教育厅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为副厅级,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西湖区。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考试招生工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定本省考试招生工作的办法、具体措施;拟订全省教育考试事业发展规划,落实年度高校招生生源计划,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工作;指导协调各地、各高校招生工作;承担或承接各类教育评估业务,指导基层教育评估工作等。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9个岗位共9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1.网络安全、数据信息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为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4年7月底前毕业)。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可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2.教育评估管理岗位及4个学科秘书岗位面向省内教育行业相应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招聘。
3.招聘对象范围不限的岗位,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在编在岗人员要求近三年在机关或事业单位考核等次在称职(合格)以上,与原单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或按聘用合同约定不得在2024年7月底前离职的情形;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主要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结合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12日期间,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应聘岗位+姓名”)到专用邮箱bgs@zjzs.net,附报名表(样式见附件2、附件3,报名表命名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报名表区分应届毕业生和其他人员。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逾期报名无效。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供应聘人员查询。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有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取消考核、聘用资格。
岗位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低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有关岗位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确认。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招聘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发布考试通知并发放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分别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
1.笔试。笔试拟定于2024年5月中下旬进行,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发布的通知为准。
笔试内容:《公文写作》和《专业综合》(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目)。满分均为100分,各按50%计入笔试成绩。每科目考试时间均为2.5小时。其中《公文写作》主要考查公文处理的基本知识和写作能力,《专业综合》主要考查从事岗位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素养。
笔试结果将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面试前安排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通知。如有应聘者放弃面试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岗位认知、综合素质和专业素养,综合评价应聘人员的工作能力以及岗位匹配度。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有关办法进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1.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确定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不再保留其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zjzs.net,“公告栏”栏目);
2.浙江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zj.gov.cn/,“公告公示”栏目);
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招聘公告”栏目)。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仅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8008852(浙江省教育厅人事处);
0571-88906609(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纪委)。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直接向招聘单位咨询。
咨询电话:0571-88902269(李老师)。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和14:00—17:30。
附件:
2024年4月29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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