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工作地区: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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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院(中心)人才队伍建设,切实吸引一批学历层次高、专业知识强的急需、紧缺人才充实到科研队伍中,有效改善人才队伍结构,不断提高科研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及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相关精神,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计划组织实施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获得博士学历学位的国(境)内外的博士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社科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六)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1月14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可以放宽至45周岁(1977年11月14日以后出生)。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2.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4.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试(聘)用期、服务期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3名,为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如下:
招聘岗位 |
人数 |
学位学历 |
专业门类 |
备注 |
专业技术岗位 |
3 |
博士研究生 |
不限专业 |
|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shanxi.gov.cn/)和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网站(http://www.sass.sx.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12月31日。
(3)报名地点: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人事部210房间。
(4)报名人员所需提供证件及材料:(按顺序装订)
①打印填写《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聘报名表》。
②本人身份证、博士研究生成绩单、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自行带回)
③个人自荐材料,近5年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及论文论著(应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页)、获奖等业绩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自行带回)
④已参加工作的应聘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
(三)资格审查
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并确定参加考核人员。
(四)组织招聘
博士研究生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确定拟聘用人选。
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招聘岗位数量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统一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不合格人员需要复检的,须经招聘单位同意,在另一医疗机构复检。复检仍然不合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中的有关要求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应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6个方面,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考察不合格人员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由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提出拟聘人员名单,经院(中心)党组研究通过后,在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由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人事部按程序办理报批、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如有违法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取消其聘用资格。如有主动放弃应聘资格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过程中,由于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个人承担全部责任。因上述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其他应聘人员。
五、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政策咨询: 0351-7850223
监督电话: 0351-7850399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 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聘报名表.docx
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2023年11月14日
来源:http://rst.shanxi.gov.cn/ztzl/zpxx/szsydwzpgg/202311/t20231114_942607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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