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工作地区: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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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灵台县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交流调配工作实施办法》和《2023年灵台县项目人员纳入编制管理方案》,经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汇报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为县委政策研究室等22个事业单位公开选调22名项目人员纳入编制管理,为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开选调综合窗口工作人员20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控制总量、德才兼备、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调岗位
(一)22个事业单位公开选调项目人员22名,并纳入编制管理。其中县委政策研究室、县政府决策咨询服务中心、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县委巡察信息中心、县接待办公室、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县林业技术推广中心、县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局、县水保工程建设站、县文物保护所、县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县城乡经济社会调查队、县东大街社区工作站、县城西社区工作站、什字学区、上良学区、星火乡财政所、梁原乡财政所、独店中心卫生院、梁原乡卫生院、什字镇水利管理站、邵寨镇水利管理站共22个事业单位各1名。
(二)县政务服务中心选调综合窗口工作人员20名。主要从事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办事窗口业务受理、网办专区网上办事辅导和帮办、政务宣传推介等工作。
三、选调对象
(一)项目人员纳入编制管理选调对象为服务期满转正定级后,工作5年以上未入编的基层服务项目、民生实事项目和市选县选“三支一扶”人员,其中:
1.什字学区、上良学区从教育系统符合条件的人员中选调;
2.独店中心卫生院、梁原乡卫生院从卫健系统符合条件的人员中选调;
3.其他事业单位从除教育、卫健系统外符合条件的人员中选调,其中星火乡财政所、梁原乡财政所从符合条件、且具有经济学类、财政学类、金融学类、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专业的人员中选调。
(二)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工作人员选调对象为除教育、卫健系统外的乡镇服务期满且转正定级的基层服务项目、民生实事项目和市选县选“三支一扶”人员。
四、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爱岗敬业,认真负责,踏实肯干,有较强的进取精神和担当意识;
3.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县政务服务中心选调综合窗口工作人员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4.通过公开招考选调到新单位工作未满2年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方法步骤
选调工作由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选调单位共同组织实施,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调动的程序进行。
1.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日至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报考什字学区、上良学区的人员在县教育局206室报名;报考独店中心卫生院、梁原乡卫生院的人员在县卫健局610室报名;报考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工作人员的在县政务服务中心303室报名;其他岗位统一在县人社局415室报名。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灵台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一般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各1份,近期2寸蓝底彩色照片3张,不得由他人代报。每个职位报考人数比例要达到1:3以上,报考人数达不到报考比例的,核减选调名额或取消该选调岗位,报考人员可转报其他岗位。
2.资格审查。11月8日前,各负责报名单位依据选调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后,汇总报考人员信息,填报《灵台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一般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附件2),连同报名资料送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
3.笔试。所有报考人员均参加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由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面试。报考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的人员依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5.考察。依据考试成绩(其中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工作人员考试成绩按笔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的30%相加确定),按照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选调单位负责考察。考察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提出选调意见,汇报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选调项目人员纳入编制管理综合成绩按照笔试、考察得分7:3的比例确定,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70%+考察得分×3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选调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工作人员综合成绩按照笔试、面试、考察得分5:3:2的比例确定,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30%+考察得分×2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6.调动。依据审定结果,在县门户网站公示期满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办理调动、入编手续。
六、组织实施
本次选调工作在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共同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 0933-3621311
联系电话:县委组织部 0933-3604008
县委编办 0933-3621866
县人社局 0933-3625589
县教育局 0933-3823036
县卫健局 0933-5932293
县政务中心 0933-5932124
附件:1.灵台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一般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2.灵台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一般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xls
灵台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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