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工作地区: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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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福利会发展研究中心(宋庆龄儿童发展中心、中国福利会教师教育发展中心)隶属于中国福利会,成立于1995年,坚持贯彻宋庆龄儿童教育思想和“实验性、示范性,加强科学研究”的方针,是整合、示范、推广、辐射中国福利会优质资源,服务国家战略和民生发展需要的研究机构。现根据事业发展需要,依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管理岗位:教育研发专员1名。
二、岗位说明与招聘条件
1、工作职责:
(1)承担专项任务。围绕推进中福会儿童发展事业重点项目需要,开展调研规划、研拟建议方案,落实具体工作。
(2)协助研发工作。主动协助开展儿童发展、家庭教育等领域的应用性研究与相关产品、技术研发;积极协助申报各级各类课题研究或项目,并按计划完成科研任务。
(3)承担社会服务管理工作。依据项目需求,进驻学校(幼儿园)、医院、社区等地开展儿童心理行为支持与干预、教师支持与培训、家庭教育咨询与指导、社区儿童活动。
(4)服务国家战略,协助参与实地调研与具体工作实践,并积极运用科研成果,开展相关成果应用与转化工作,赋能中福会儿童教育与保健事业。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任职条件:
(1)身心健康,热爱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政治立场坚定;致力于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认同中福会事业,服从工作安排;能致力于儿童发展领域的具体实践工作。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3)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心理、教育、行为干预等专业背景,或有在学校从事教育工作、教育技术开发、社科类研究或管理工作经历。
(4)具备较强的协调与管理能力,有基础的研究、分析、写作能力,同时具备较强的组织和实践能力。
三、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身心健康,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团队协作精神。同时,还应满足招聘岗位需要设定的条件。
应聘人员为外省市户籍的(应届毕业生除外),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
四、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17:00止。
2、报名办法:
应聘人员必须提供下列报名材料(电子版):
(1)身份证正反面;
(2)所获所有学历(学位)证明(国内院校非应届生提供);
(3)上海市居住证(外省市社会人员);
(4)国内院校应届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版,详见“学信网”);
国内院校非应届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版,详见“学信网”);
国(境)外院校毕业的应聘人员,须上传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院校已毕业尚未收到学历学位证书的须另外上传相关在读证明;
(5)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或其它相关材料。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填写《报名表》(见附件),请将报名表、简历、身份证、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发送至zp@cwidrc.org.cn
3、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对照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选报岗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应聘人员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全部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
(2)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对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核实,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不予录用。
(3)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上传附件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4)应聘人员因个人资料填写不全或错误,造成本人未能及时收到报名反馈信息而影响后续考试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4、资格审查
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择优筛选,通过筛选的对象将会收到现场资格审查的通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笔试、面试通知。
5、笔试、面试
笔试、面试由中国福利会发展研究中心组织。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考察应聘者的综合业务能力。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不低于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进行测试。采用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择优录用。
6、身体检查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拟录用人员到具有体检资质的二级医院进行体检。如若体检不合格者或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应工作岗位者,单位将不予录用。如有人员放弃录用或体检不合格的,本单位有权决定是否按综合成绩排序顺延增补其他体检人选。
7、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和学习工作经历等。如有考生考察不通过,单位将不予录用。本单位有权决定是否按综合成绩排序顺延增补其他体检与考察人选。
8、拟录用人员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五、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属于事业编制内录用,具体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和本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老师
咨询电话:64376442
邮箱:zp@cwidrc.org.cn
监督电话:64373121
请于工作日工作时间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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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rsj.sh.gov.cn/tzpgg_17408/20231017/t0035_14188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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