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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经安仁县委、县政府同意,2023年安仁县花鼓戏保护传承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事业编制演职人员10名,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安仁县花鼓戏保护传承中心为安仁县公益一类全额事业单位,其前身为安仁县花鼓戏剧团成立于1958年,1999年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文化部授予“全国文化工作先进集体”,2006年被湖南省文化厅授予“好剧团”,2009年安仁县花鼓戏剧团传承的衡州花鼓戏被湖南省人民政府确定为第二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12年文化体制改革,更改为安仁县花鼓戏演艺有限公司(国有企业),2017年成立安仁县花鼓戏保护传承中心。该中心主要负责宣传、保护、传承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衡州花鼓戏——安仁路子”;挖掘、整理传统安仁花鼓戏剧目;培养安仁花鼓戏表演艺术人才;研究、创作、生产和展演安仁花鼓戏;承担县委、县政府举办的公益性演出。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花鼓戏演职人员10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安仁县花鼓戏保护传承中心公开招聘演职人员计划信息表》(附件1)。
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
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
安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anrenzf.gov.cn)
各环节招聘信息在安仁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三、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热爱花鼓戏传承事业;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
(1)报名人员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即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情况依次类推。
(2)报名人员必须具备报考岗位的演职技能。
(3)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截至2023年8月,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安仁县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及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2023届公费定向委培师范毕业生;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9.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报名期间,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8月29日8:00至2023年8月31日18:00。
3.报名地点:安仁县人社局会议室(行政中心B栋6楼)。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安仁县人社局负责。
1.资格审查地点:安仁县人社局会议室(行政中心B栋6楼)。
2.资格审查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23年安仁县花鼓戏保护传承中心公开招聘演职人员报名表》(附件2,双面打印一式两份,签名必须手写);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的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本人有效证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
(4)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4张(同底,背后写好岗位和姓名);
(5)《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
①初级及以上职称原件及复印件;
②同期劳动(聘用)合同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同期社保缴费记录
③省、市党委、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本专业领域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视为放弃报名。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6.准考证发放。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发放准考证。
7.注意事项
(1)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认真对照《岗位信息表》和《专业目录》,根据自身条件,正确选择合适岗位,准确填报本人信息。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交材料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承担。
(2)报名人员必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因信息填报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3)报名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现场或电话咨询报考工作人员及资格审查组人员。
(4)本次面试各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2,未达到开考比例,取消和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在安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面试
1.面试组织。面试由安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2.面试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另行确定,在安仁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布。
3.面试地点:待定,具体见面试公告。
4.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5.面试形式:现场展示专业技能
6.面试内容:报名岗位所对应的专业技能。
7.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等问题,以及能力素质不能胜任拟聘岗位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
8.面试成绩及排名。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每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相加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即为考生面试成绩。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排名,面试成绩相同的,按主评委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未参加面试以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9.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适时在安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安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综合性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在安仁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吸毒毛发检测等有关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察
由安仁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和安仁县花鼓戏保护传承中心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六)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提交安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安仁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经安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汇总,报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应在安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五、特别提示
(一)报名人员请在指定官方网站:安仁县人民政府网站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名人员。报名时登记的通讯号码,须保持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安仁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二)报名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报名人员参加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和体检。
(三)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行诚信报名、面试。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计划岗位信息表》,诚信报名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报名人员应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五)面试后,对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以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每个岗位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六)本次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安仁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35-5227637、19967569749(段)。
七、服务咨询电话
招聘程序由安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引进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咨询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1.招聘程序咨询:
安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5-5226901;
2.岗位条件咨询:
安仁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李华林 18711595798
安仁县花鼓戏保护传承中心:冯星花 13187270012
附件:
附件1:2023年安仁县花鼓戏保护传承中心公开招聘计划岗位信息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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