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工作地区: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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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贯彻党晓龙书记在教育创新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推动我市教育事业“三年大变样、六年大改观”,满足我市教师队伍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和中共保定市委、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来保定就业创业的十二条措施》(保字〔2022〕8号)、中共保定市委办公室、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202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推进计划的通知》(保办〔2023〕12号)等规定,保定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30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方式
采取“资格准入、公开招聘、面试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7.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等条件,专业审核以毕业证为准;
8.具有与报考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
9.凡涉及到年龄、学历、工作经历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本公告发布之日。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二)本次招聘不受理下列人员报名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高校在读生(2023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范围
1.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应往届毕业生。
2.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应往届毕业生。
3.省属重点师范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应往届毕业生。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8月8日至8月14日,在市人社部门、市教育部门网站公告7天。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采取网上报名方法进行。
2.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8月15日9:00日-8月19日17:00点。8月20日8:30-17:30在用人单位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3.报名邮箱:bdyzzp2022@163.com
4.网上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将下述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以姓名和所报学科命名打包发送到报名邮箱:《保定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岗位资格信息表里要求的各类证件材料。为避免下载受限,报名考生提交的资料请压缩至5M左右。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5.现场资格审核:
(1)《保定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2)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普通话等级证书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提供个人简历:包括学习经历、实习简历及任教年级、获奖情况、联系方式等;
(4)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名须经原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证明。
8月20日由市教育局会同招聘学校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三)考试
1.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法,8月22日进行面试,由市人社局会同市教育局组织实施。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2.根据最终应聘人数,确定组建面试评委会数量,每个评委会由7名评委组成,由异地选派专业老师担任。评分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在面试地点当场评出面试成绩。
3.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时间10分钟。试讲内容按报考岗位在现行教材中任选一课(试讲前有9分钟的备课时间)。主要测评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教学能力、授课的逻辑性、板书内容层次、教学举止形态、教学语言表达、普通话标准程度等。
4.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取消进入后续资格。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依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进入考核程序人选。面试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符合岗位要求学历层次高的、年龄小的。
5.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
6.面试工作在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下进行。
(四)考核
通过查阅档案、座谈等方式,对拟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考核,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后续环节视情况进行递补。
(五)体检
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拟聘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初检不合格可以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及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保定市人社局、保定市教育局官网及用人单位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者,由市教育局会同报市人社、编办、财政部门办理聘用、流动、入编、增资、社会保险等手续,纳入事业单位管理。
(八)试用
由教育局会同招聘学校按相关政策规定落实试用期管理制度。初次就业的试用期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纪检组全程监督招聘工作,对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12-2136544
0312-211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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