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工作地区: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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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产业人才引进和培养,推动我市汽车零部件、高端装备及耐磨铸件、电子信息、精细化工及新材料、绿色食品等五大主导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着力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宁发〔2022〕21号)《宁国市“政企携手·共育共赢”事业单位储备人才引进和管理办法(试行)》(宁办发〔2022〕7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开展2022年宁国市“政企携手·共育共赢”事业单位储备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自愿报名、择优选拔、双向选择、共同培养的用人机制。
二、引进计划、对象和条件
2022年度宁国市首批“政企携手·共育共赢”事业单位储备人才计划引进20名,引进对象为省内外“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含合工大宣城校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历届毕业生,或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历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下表。
岗位表中的“27周岁”指“1995年12月(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引进:
(一)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宁国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目前已在宁国市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全职工作的人员;
(三)在读的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四)现役军人;
(五)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七)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八)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和方法
引进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线上报名、资格审查、素质考核、考生与企业双选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河北公务员
通过宁国市人民政府网(www.ningguo.gov.cn)、宁国先锋网(www.ngxf.gov.cn)官方发布引进公告,引进过程中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上述两个网站中公开发布。
(二)线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9日8:00至12月28日17:00,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逾期不受理(如需延长,另行通知)。
2.报名要求
报名所需材料原件扫描或拍照后,以压缩包的形式(压缩包名称为“姓名+报考岗位代码”)发送到指定邮箱ngsrcb@126.com。
需提供以下报名材料:
四川事业单位考试
(1)《2022年度宁国市“政企携手·共育共赢”事业单位储备人才引进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1);
(2) 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职称证书及荣誉奖励文件等材料;
(3)近期免冠半身电子证件照片(上传的电子照片须为单色背景的正面、近期免冠正面清晰证件照,格式JPG,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
(4)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以及“承诺于2023年8月30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的书面承诺(式样见附件2)。
报考人员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报名材料发送后,报考人员须电话联系宁国市委组织部人才科,确认报名材料是否发送成功。
为确保招聘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三)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发放素质考核通知书,弄虚作假者取消进入下个环节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始终,如报名人员在某一环节被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即取消其资格。
(四)素质考核
人社部门根据企业人才需求特点及报名情况,采取适当方式进行素质考核,择优入围初步储备人才(具体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五)初步储备人才与企业双选面试
由市委人才办牵头,组织宁国市意向企业与初步储备人才进行面试洽谈,双向选择,双选对接成功的考生按照素质考核成绩先后顺序前20名,确定为政聘企用事业单位储备人才考察人选。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按照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考生自理。考察工作由各用人企业负责组织实施,可根据聘用岗位的要求,灵活采取多种形式,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公示
引进各环节的结果均在宁国市人民政府网站、宁国先锋网公示3天。其中,确定的拟引进储备人才有关信息,公示7天。
(八)签订协议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引进的,确定被企业引进的人才与企业直接签订聘用合同,同时与市委人才办签订培养协议,确定正式事业单位储备人才,培养期限3年。对违反公开引进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引进资格。
云南公务员
四、引进人才培育管理
普通高校
3年培养期内,事业单位储备人才工资福利待遇由受聘企业负责,人才按照宁国市人才分类标准享受人才政策,接受政企双重管理。3年培养期满后市委人才办牵头,联合市人社局等单位对储备人才进行考核。培养中途储备人才与原企业解除聘用合同,继续被宁国市内其他规上非公企业聘用的,仍可享受培养政策。对因解除培养协议而空缺的岗位,按照在宁工作的人员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引进人才待遇保障
(一)3年培养期内,储备人才工资福利待遇由受聘非公企业负责,非公企业需按照劳动合同法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购买社会保险,保障人才各项劳动权益。
(二)市委人才办牵头有关部门,定期开展人才交流活动,协调解决人才学习生活工作等问题,帮助人才融入宁国。
(三)储备人才同时享受《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着力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宁发〔2022〕21号)文件中规定的薪酬补贴、人才公寓入住(租房补贴)、购房补贴等相关人才政策:根据人才层次,A类(国家级)、B类(省级)人才按其企业支付其计税薪酬的20%给予薪酬补贴,C类(博士生、正高职称)、D类(研究生、副高职称)、E类(双一流本科生、中级职称)人才,每月分别补助4500元、2500元、700元;租房补贴A-E类,每月分别补助2000元、1800元、1500元、1000元、700元;在宁国购买商品住房可享受50万元-8万元不等的购房补贴。
(四)储备人才3年培养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可向市委编办提交申请,经市委编委会研究同意后,纳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同时纳入宁国市年轻干部后备库重点培养。储备人才也可放弃编制,继续留在我市企业工作、创新创业。
六、有关事宜
引进工作由市委人才办牵头,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委编办等负责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宁国市委人才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63-4116069(宁国市委组织部人才科)
监督举报电话:0563-4036775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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