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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促进疫情防控期间贫困劳动力就业切实稳定贫困家庭收入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20〕4号),省人社厅、财政厅、扶贫办《关于开发临时性公益性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吉人社函〔2020〕28号)要求,根据市人社局、财政局、脱贫办《梅河口市临时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方案》(梅人社联字〔2020〕5号)要求,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贫困劳动力就业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公益性岗位,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范围
1.因受疫情影响面临返贫风险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2.有就业意愿暂时无法外出务工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3.经各乡(镇)确认的确有困难的农民工。
4.年龄要求为男18-60周岁、女18-50周岁。
5.梅河口市户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招聘单位和岗位设置
全市各乡(镇)针对疫情排查、防控和农村劳动力信息采集、就业服务等工作设置临时性岗位(详见附件)。被录用人员自上岗之日起与乡(镇)签订3—6个月的劳动用工协议,协议期满退出岗位。
三、补贴待遇
此次临时公益性岗位人员按每人每月800元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3月9日—10日。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2张近期免冠红底小二寸照片,到各乡(镇)政府报名。
咨询电话:0435-4303033。
五、录用办法
疫情防控期间,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由各乡(镇)自行采取考察、考核、考试等方式择优录用。录用人选初步确定后,由各乡(镇)负责将拟录用人选相关身份信息材料(原件)递交市脱贫办审核、人社局备案,合格后由乡(镇)政府签订《劳动用工协议书》,并建立档案。
来源:https://www.qgsydw.com/qgsydw/recruit/insrecruit/20200306/503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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