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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做好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川组通〔2020〕6号)精神,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批准,决定从全区满一个聘期的在职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
二、考核招聘名额
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
三、考核招聘条件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解放,勇于创新;
2.热爱农村工作,熟悉村情民情;具有较强的服务群众意识,在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和发展经济上做出一定贡献;
3.维护班子团结,有大局观念;充分发挥自身特长和优势,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恪守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5.2017年以来全省统筹选聘、任满1个聘期、考核合格及以上、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官。
6.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国家公职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考核招聘程序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发布公告、量化考核、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及公示、拟聘用人员公示、体检、审核、聘用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量化考核(3月4日—3月5日)
各乡镇成立由乡镇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镇纪委、组织人事干部(3名以上)为成员的量化考核小组,按照《广安区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量化考核办法》(附件1),对本乡镇符合条件的在岗大学生村官进行量化考核,填写《广安区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量化考核评分表》(一式4份),评分表须经量化考核组所有成员及被考核对象签字,同时出具量化考核属实证明[需经乡镇党委书记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一并提交区委组织部。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3月6日)
1.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上午08:30-12:00
(2)报名地点:区委组织部组织股二股(515室);
联系电话:2223812。
(3)提交材料:《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4份,另拷贝电子档)、《广安区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量化考核评分表》(一式4份)、乡镇量化考核属实证明、身份证、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或文件、当选证明、工作以来年度考核情况,并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
2.资格审查
区委组织部会同区纪委监委、区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核实相关材料原件,并收取相关材料复印件。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全过程。
(三)组织考察及公示(3月9日至3月22日)
区委组织部会同区纪委监委、区人社局对大学生村官量化考核得分进行复核,确定最终得分并从高到低进行排名,作为定岗、转岗的重要依据。将资格审查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全部纳入拟考察对象,在广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考察工作由相关乡镇党委负责组织实施,采取发布预告、民主测评、座谈了解、查阅资料等方式,重点考察大学生村官“德、能、勤、绩、廉”情况、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和群众公认等情况,并征求纪检、公安、计生等部门意见,于3月12日前将考察结果书面报区委组织部。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考核招聘资格。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广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四)体检(3月23日)
对经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本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要求,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上报审核(4月8日前)
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将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广安市委组织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审核。广安市委组织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审核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汇总审核后报四川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准。
(六)聘用公示(收到省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复后)
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根据全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核定和批复,将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聘用资格。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根据聘用人员情况和岗位需求,确定聘用单位,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五、聘用人员管理
1.考核招聘人员按照考核综合得分排名,依次自愿选择乡镇、区级部门派驻乡镇事业编制岗位。选择区级部门派驻乡镇事业岗位的人员,必须要服从乡镇统一管理。
2.考核招聘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3.考核招聘人员基层服务年限不少于6年,服务期间不得调动到其他区(县)和本区其他区级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
六、纪律监督
为保证考核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合理性、公正性,本次招聘由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对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或提供虚假佐证材料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附件:广安区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量化考核办法(点击下载)
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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