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工作地区: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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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用人需求,桑植县城市供水有限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人。本公告要求中“以上”“以下”均包括本层次要求。具体职位信息详见《桑植县城市供水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与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条件要求;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6日至10月18日,每日9:00-17:00。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逾期不予办理。
3.报名地点:桑植县城市供水有限公司5楼小会议室。
4.报名流程:报考人员登录“桑植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angzhi.gov.cn)自行下载附件2《桑植县城市供水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在报名表上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用黑色中性笔手写或打印,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持报名表和有效身份证及岗位要求相关资料到报名工作人员处进行报考资料初审→报考资格初审合格的,由负责资格初审的工作人员在报名表意见栏签字确认、收取一张报名表及需提交的其他材料→报名成功。
5.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岗位计划表》所列的报考资格要求,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若出现无人报考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招聘计划则相应调整到报名人数最多的岗位。
(二)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须当场提供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招聘对象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招聘资格。
2.现场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人员及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告知报考人员审查结果。尚未通过报考的人员可以在报名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修正自己的报考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人员不能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
3.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或填写以下材料:
(1)《桑植县城市供水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照片粘贴在《登记表》指定位置;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五、开考比例及领取准考证时间
(一)笔试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得低于3:1,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对无人报考岗位按规定予以取消。特殊岗位经请示上级主管部门通过后,可根据报名情况降低开考比例,对于降低比例开考及实际参加笔试人数未形成竞争的职位,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能进入面试。
(二)准考证领取时间
时间:2024年10月24日
资格审查通过报名成功的考生需于2024年10月24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到桑植县城市供水有限公司5楼小会议室领取准考证,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两证原件按时按要求参加考试。
六、笔试
1.笔试内容与分值:各招聘岗位笔试内容详见(附件1),分值为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七、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计划3:1的比例确定面试或实操人选(特殊岗位经请示上级部门通过后可放宽面试比例)。若最后有多名相同成绩者,则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环节采取结构化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方式,通过现场面试(结构化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形式开展。面试对报考人员各方面的综合素质进行考核,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实操能力、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专业知识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按报考岗位要求进行结构化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3.面试方式与分值。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方式进行,各招聘岗位具体面试方式详见(附件1),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总成绩合成
1.考试综合成绩合成=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2.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九、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按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费用由应聘者负责。体检过程中,需增加毒品测试(毛发检测)。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了解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业绩等方面情况,同时,还将对其学历水平、工作经历、有无犯罪记录、与原单位有无经济纠纷等情况进行背景调查,由应聘人员自行提供以上相关证明材料,不符合招聘条件者不予聘用。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由公司研究决定,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可以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两次。
十、公示与聘用
1.公示。对通过体检、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在桑植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angzhi.gov.cn)等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或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2.签订劳动合同。公示期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或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确实不影响招聘的,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办理相关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3.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将视为不符合任职资格并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参加面试、实操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相关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和体检。
2.本次招聘公告、面试、实操和其他各环节的公告、公示等均在桑植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请广大报名人员密切关注。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官方网站的公示与通知,及时了解有关情况,因考生个人原因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
3.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留下可靠的联系方式(手机),并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4.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办理相关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5.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6.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报考服务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
桑植县城市供水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13974407568
(二)监督举报电话
县纪委监委驻住建局纪检组:0744-6246309
十三、其它事项
1.有关待遇按公司制定的薪酬管理规定执行;
2.本次公开招聘政策由桑植县城市供水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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