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工作地区: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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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冲击“四青”人才条件者,可采取年薪制,薪资标准为不高于30万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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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 层次 |
A类 |
年龄在43周岁以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2.省级青年科技领军人才或同等层次人才; 3.省级科技成果一、二等奖(不含协会奖)获得者(一等奖前三位,二等奖前两位);
4.陕西省人才项目入选者或其它省份相应层次人才; |
1.无偿提供120㎡左右住房一套,并享受安家费40万元; 2.提供充足的科研启动费和实验室建设费:自然科学类50-100万元(理科30-50万元),人文社科类20-30万元;根据需要配备办公和实验用房;
3.聘为教授四级或副教授六级,获批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后参加特别评审副教授职称,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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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参与过国家级项目2项以上,成果突出,或拥有至少一年海外学习经历,或师从名导师,或主持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1项,经考察,具有冲击A类人才潜力,且发表学术论文符合以下条件者: 1.工学为主学科:top期刊1篇且JCR一区1篇,或JCR一区3篇; 2.理学为主学科:top期刊1篇且JCR一区2篇,或JCR一区2篇且二区高影响因子的2篇(对于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需发表top期刊2篇且JCR一区1篇,或JCR一区4篇); 3.哲学社会科学学科:SSCI或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3篇,或CSSCI收录5篇。 |
1.有偿提供120㎡左右住房一套,并享受安家费60万元; 2.提供充足的科研启动费和实验室建设费:自然科学类50万元(理科30万元),人文社科类20万元;
3.聘为副教授六级,获批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后参加特别评审副教授职称,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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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 层次 |
A类 |
年龄35周岁以下,成果突出,拥有至少一年海外学习经历,或师从名导师,且参与过国家级科研项目;并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5篇(SCI 3篇或SSCI、CSSCI 2篇),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需发表top期刊1篇且JCR一区1篇,或JCR一区2篇且二区高影响因子的1篇。或主持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1项。 |
1.有偿提供70㎡左右住房一套,并享受安家费30万元; 3.聘为副教授七级,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
说明:第五层次人才签订三年聘用协议,三年内获批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则兑现相关待遇,并转入事业编制;未获批基金,聘用期满协议自动解除。 |
B类 |
年龄33周岁以下,成果突出,且参与过国家级科研项目,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4篇(SCI 2篇或SSCI、CSSCI 1篇),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需发表JCR一区2篇,或JCR一区1篇且二区高影响因子论文2篇。 |
1.有偿提供70㎡左右住房一套,并享受安家费20万元; 2.提供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20万元(理科13万元),人文社科类8万元; 3.聘为副教授七级,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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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研究人员 |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学术端正,具备高校教师所必须的政治素质和道德素养;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身体健康; 3.申请者能够保证在站期间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在职人员须离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4.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学术研究潜力; 5.我校博士毕业生不能申请进入我校相同一级学科的流动站。 |
1.薪资基本待遇23万元/年,包括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博士后人员津贴、五险一金。同时,可申请陕西省博士后生活资助(3万元/年、期限2年); 2.合作导师可根据实际发放博士后人员一定科研工作补贴。对于学校选派到榆林研究院从事科研工作人员,每年再享受5万元生活补贴; 3.提供科研经费2万元/年,期限2年;入站当年认定讲师职称,在站期间可根据个人成果情况,申报副教授职称评审;在站期间学校提供40㎡精装公寓1套; 4.在站期间获批主持国家自然科学(社科)基金者,可直接受聘学校教师岗位,纳入正式编制。达到高层次人才相应层次条件的,可享受相应人才层次引进待遇; 5.在站期间的成果,享受学校学术成果相应奖励。 |
三、联系方式
1.投递简历(中文),邮箱:xkdrcb@xust.edu.cn(简历名称格式:姓名+专业+毕业院校);
2.联系人:余老师
电话:029-83856395、13474364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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