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工作地区: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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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科技成果转化中心)(以下简称“科发院”)现面向社会招聘科研助理岗位(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普通高校应届及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优先。
二、招聘岗位
科研助理岗位(劳务派遣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二)岗位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专业背景为管理类、工科类优先;
2.本科学历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年龄起算时间为1月1日,例如:本科学历者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4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3.文字功底扎实,可独立撰写项目报告、活动策划书等;
4.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服务意识、团队合作意识。
(三)不接受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类公开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或政策文件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岗位职责
(一)负责整理汇总学校科技成果库、技术专家库等,协助开展项目调研、技术跟踪、科技成果筛选及对外推广工作;
(二)参与科技成果推广及技术转移的信息化建设,协助全校技术转移机构管理工作;
(三)参与成果转让、许可与作价入股项目的沟通与协调、合作谈判、签订协议等工作。
五、招聘程序
1.个人申请
请如实填写应聘信息,如有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报名期间不接收书面简历材料,初选入围后应聘者按要求另行提供书面材料。
2.资格初审
科发院根据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话形式通知初审合格人员。
3.考核
科发院成立考核小组,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统一组织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公示及聘用
考核小组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考核情况,确定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定并通知拟录用人员按程序到校统一进行体检。入职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岗前考察。
综合考察情况,拟聘人员与学校招标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27-59750149
湖北工业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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