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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情况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成都人才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招聘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四川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派遣制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名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名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24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名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名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名岗位的“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
特别提示:不符合报名条件者,请勿报名,否则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的失信人员。
(6)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名事业单位的情形。
二、招聘名额
招聘名额为3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三、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邮箱为hr@scidc.org.cn,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17∶00至10月30日17∶00(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
(一)报名须知。报名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符合报名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名者在本批次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
(二)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如实、准确填写《成都人才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招聘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派遣制工作人员应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并将《报名信息表》、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合并为PDF格式作为附件一并发送到hr@scidc.org.cn邮箱。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名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四、面试
(一)面试资格审查。根据各招聘岗位报名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和招聘名额择优确定参加资格审查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环节,原则上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数。
(二)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在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官网、成都人才 (www.rc114.com)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名者注意查阅。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故意隐瞒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者予以清退。
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在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名信息表》2份(请在附件中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下同)、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报名者的学历、学位以其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作为判断依据,专业名称以其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由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场面试。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场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四)公布通过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工作结束后,原则上于5个工作日内在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官网、成都人才网(www.rc114.com)公布通过面试人员名单。
五、体检
通过面试人员由成都人才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组织在指定时间、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一)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相关文件,同时还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其中 《体检特殊标准》中所有项目均不进行复检,乙肝检测项目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二)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自理
(三)递补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岗位需求结合面试情况,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根据面试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官网、成都人才网(www.rc114.com)公示3个工作日。
(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拟录用名单后一个月内务必入职。
七、聘用方式
(一)本次招聘人员不属于事业编制,属于劳务派遣制人员。
(二)招聘人员实行合同管理,与成都人才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三)劳务派遣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退回成都人才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八、特别提示
(一)报名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加本次招聘的资格。相关信息填写不完整或填写不正确者视为无效申请。
(二)为方便与报名人员保持联系,请认真填写联系方式,并保证通讯渠道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的通讯不畅,责任由报名人承担。
(三)谢绝来人来访。
九、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主要负责解释报名政策、报名条件及面试等问题):
028-65189012(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人事部门电话)、028- 62811193(成都人才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
1.成都人才发展集团关于招聘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四川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派遣制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成都人才发展集团关于招聘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四川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派遣制工作人员应聘报名信息表(应届毕业生)
3. 成都人才发展集团关于招聘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四川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派遣制工作人员应聘报名信息表(社会人员)
来源:https://rc114.com/html/news/2024/1015/5543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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