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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厅直属事业单位四川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四川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安全科技成果评审、推广应用,危险源调查评估,安全设备检测检验,职业安全健康体系咨询认证,全省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和技术管理、化学事故应急咨询服务,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等;办公地址位于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四路16号。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名额6名,具体岗位信息和要求详见《四川省应急管理厅2024年度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省考核招聘符合《职位表》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职位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应于2024年5月27日前取得。
(4)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征得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诫勉未满影响期的;
(5)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8)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9)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
2024年6月4日至6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三)报名地点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人事处三楼301室(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阳大道三段201号)。
(四)报名所需资料
(1)《四川省应急管理厅2024年度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附件2)。
(2)本人近期2寸蓝底免冠证件照片3张。
(3)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本人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自备本人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5)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6)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7)本人工作以来取得的工作实绩、科研成果目录及相关佐证资料(含公开发表论文及著作、承担的科研项目及取得的科研成果)。
(8)报考者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决定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工作以来从事应急管理、安全生产、自然灾害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其中,省级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市州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部门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
(9)其他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
(10)报考者对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全过程,如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应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收到报名资料后,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招聘条件对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
五、考试
考试包括综合评分和面试。成绩计算原则为:考试总成绩=综合评分成绩×30%+面试成绩×70%。
(一)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根据报考者提交的学历学位、职称、获奖、工作业绩、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进行综合评分。
(二)面试
综合评分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届时将电话通知报考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超过5:1的,根据综合评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未超过5:1的,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全部进入面试环节。报考者应保持电话畅通,因报考者联系不畅导致未能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考核招聘的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和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官网公布考试总成绩、排名及进入参加体检人选。
六、体检
根据各岗位招聘名额,按照本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下同。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核招聘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不进入考察环节。
因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报考者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对经考察取消应聘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察。
八、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和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人应以书面形式和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未查清前,招聘名额暂不递补)。对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管理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产生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聘用后,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5年(经组织安排工作变动的除外)。
十、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应保证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资料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即取消考核招聘资格。
(三)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如因通讯不畅导致报考者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严明考试纪律,报考者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咨询电话:028—63858037(省应急管理厅人事处)
监督电话:028—63858306(省应急管理厅机关纪委)
附件:1.四川省应急管理厅2024年度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2.四川省应急管理厅2024年度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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