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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

发布时间:2024-04-17 作者:高校人才引进网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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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2024年度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第二批公开招聘3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待遇

  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以下简称“留学归国人员”)、符合条件的2024年出站博士后(以下简称“出站博士后”)及社会在职人员。

  特别说明:应聘人员须符合办理进京落户政策规定的条件或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2024年1月1日以后取得国(境)外学位的留学归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照应届毕业生报考。

  应聘人员具体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满18周岁。其中,京外生源应届毕业生须符合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条件,硕士毕业生不超过30周岁(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毕业生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出站博士后、留学归国人员、社会在职人员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年龄可放宽至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应届毕业生须如期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在读期间不得缴纳社会保险,或有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京内生源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北京市院校学生集体户不属于北京市常住户口;

  7.出站博士后为非在职博士后,须按时完成出站答辩手续,并符合博管会落户条件;

  8.留学归国人员须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并提交认定本人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的相关证明材料;

  9.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10.符合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新进人员待遇

  按照国家、水利部及我院相关政策和规定执行。

  二、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招聘岗位信息详见《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岗位信息》(附件)。

  我院根据最新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以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目录进行审查。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以主动联系我院确认报名资格。

  注:岗位名称为企业研发的岗位,签订合同后在我院下属企业工作,按企业员工进行管理。

  三、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4月11日12:00至2024年4月22日12:00。

  2.报名方法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统一登录水利人事招聘考试平台(http://www.slrsks.cn)注册报名。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考试、面试或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

  招聘学位学历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原则上遵守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如不足2:1,则按比例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招聘学位学历为硕士研究生的岗位,原则上遵守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如不足3:1,则按比例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

  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需要同时提供岗位报名条件中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可根据此情况选择是否报考。

  四、考试

  1.笔试

  招聘学位学历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直接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阶段。

  通过资格审查的硕士研究生须参加由水利部人才资源开发中心统一组织的线上笔试,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人数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需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设定60分(百分制)为合格分数线,比例不足5:1的,按达到合格分数线实有人数进入面试。考生笔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和面试

  应聘人员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须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户口本复印件、《近亲属从业有关情况汇报表》等相关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须同时提供《社会保险缴纳查询单》查询记录,可携带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已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应聘人员还可提供英语证书或成绩单、计算机能力证书、荣誉证书以及证明自身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的其他相关材料。资格复审未通过者,取消参加面试资格。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参加由我院统一组织的面试,面试环节包含心理素质测评,测评结果不计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百分制)。面试方式以面试公告为准,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人选可参加由我院统一组织的集体体检,或携带本人身份证到三甲医院自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综合面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参加体检和考察的考生如有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不予聘用,并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水利人事招聘考试平台、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根据我院有关规定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七、举报受理

  我院公开招聘工作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向我院人事处、纪委办公室反映。

  受理电话:010-68786265,010-68786299

  受理邮箱:skyrc@iwhr.com

  来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1号水科院人事处

  邮编:100038

  附件: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岗位信息.pdf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2024年4月11日

 

来源:http://www.iwhr.com/zgskywwnew/ggl/webinfo/2024/04/171324617050400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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