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工作地区: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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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南水北调中线水源生态环境科学研究中心(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丹江口分中心)是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管理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生态环境科研、监测与评价等工作,为流域生态环境监管提供支持保障。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拟招聘人数2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其中,有关岗位专业条件参照教育部发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考生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志投身国家生态环境保护事业;
(三)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个人品行和敬业协作精神;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后出生);
(六)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对应学位(在校期间为非在职,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如为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的证明材料;
(七)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八)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名。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
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生态环境部人才招聘系统网站(http://hrr.mee.gov.cn/)、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cjjg.mee.gov.cn/)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2月19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或邮寄报名。应聘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3),将身份证、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执业资格证书(如有)、科研项目、论著、专利、获奖荣誉及其他业绩成果证明材料扫描合并成1个PDF文件,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syzx@cjjg.mee.gov.cn)。PDF文件名和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
应聘人员收到报名邮件回复,视为报名成功。未收到邮件回复的,请更换发件邮箱重新发送应聘材料。
3.报名要求。每名应聘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不得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选。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如达不到开考比例但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多于拟招聘人数、能够形成有效竞争的,经用人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组织考试;达不到开考比例且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等于或小于拟招聘人数、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按相应规则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四、考试
岗位招聘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考试具体安排,将在开考前通过生态环境部人才招聘系统网站、生态环境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
(一)笔试。笔试内容以专业知识为主,形式为闭卷考试,时间不超过2小时,总分100分。笔试成绩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以及岗位匹配度等,总分100分。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人数不足5人时,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若有应聘人员主动放弃面试机会,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若应聘人员在面试开始前24小时内放弃,可以不再递补。
(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设置合格分数线(70分),7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五、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根据应聘者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如有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者,可在面试人选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统一进行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二)考察。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招聘单位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一步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其中思想政治表现方面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如有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者,可在面试人选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对象均不合格的,取消该岗位的聘用。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公告发布渠道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岗位、学历学位及专业、原工作单位等基本情况。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凡担任主考官、考官及其他工作人员,涉及与应聘人员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应当回避关系的,本人必须回避。
(二)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报名表和参加招聘过程中使用的信息必须一致。虚假信息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未通过资格审查或未进入面试、体检和考察的应聘人员将不再另行通知。
(四)应聘者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发生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联系方式: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南水北调中线水源生态环境科学研究中心综合室(0719-5371615)
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党委办公室(人事处)(027-82927429)
附件下载:
附表1 生态环境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附表2 生态环境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事业单位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附表3 生态环境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事业单位应聘人员信息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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