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科研人才 >

热点推荐

中国地质科学院探矿工艺研究所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发布时间:2023-10-11 作者:高校人才引进网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四川

高端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端人才引进 》             高校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校招聘 》 

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事业单位人才 》      科研人才引进→详情点击《科研人才 》 

医疗人才引进→详情点击《医疗人才》                     企业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企业招聘 》 


中国地质科学院探矿工艺研究所(简称探矿工艺所)成立于1978年8月,是中国地质调查局直属正局级单位,是中央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承担地质钻探、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等技术方法研究及示范应用,承担地质灾害、水文地质环境地质调查评价示范,开展地质技术应用示范和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开展地质调查成果、资料和数据的社会公益性服务和科学普及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人,其中应届毕业生6人,在职人员4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定向)、近两年(截至入职前)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留学生。

2.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在职人员(含博士后)。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博士学历学位年龄放宽至40周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龄放宽至45周岁。

二、招聘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人,其中应届毕业生6人,在职人员4人。详见附件。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符合国家有关部门或招聘单位驻地关于接收应届毕业生的有关规定。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6日。

2.请于报名期限内登录“中国地质调查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平台”(网址: http://cgs.gjzhaopin.cn/,推荐使用Chrome、火狐浏览器登录),仔细阅读注意事项,按照系统要求浏览招考岗位并选择报名。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发布。招聘过程中发现资格不符情况,一律取消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的3倍,若不满足要求,则本单位视情况研究是否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考试

1.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符合开考比例进入笔试。笔试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60分;应届博士毕业生报考的岗位和招聘在职人员的岗位不参加笔试。笔试安排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而笔试未到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2.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应届博士毕业生、社会在职人员,直接参加面试;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每个岗位按照1:5的比例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少于规定比例人数的岗位,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若某岗位有考生主动放弃面试机会,则按该岗位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人员名单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发布。

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业务基础知识、综合能力素质等方面等。

(四)考察

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直接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名单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布。

考察人员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考察资格或未通过考察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

组织考察对象到指定等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本单位主要工作区在西藏、云贵川高原地区,应聘者身体存在不能胜任高原地区工作的情况,将不予聘用。

(六)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经本单位党委会议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八)试用期

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它事项

(一)聘用人员入职后按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管理,相关工资待遇等按国家和本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准确,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三)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笔试或面试者,不再单独通知。

(四)应聘者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注意查收并回复信息。因应聘者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应聘结果的,责任自负。

(五)本单位对应聘者提供的材料做保密承诺。

 

联 系 人:田老师  牟老师

联系电话:028-66529328   028-66529368

电子邮箱:  tianshen@mail.cgs.gov.cn

单位网址:http://www.cgiet.cgs.gov.cn/

通讯地址:中国地质科学院探矿工艺研究所人事教育处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成都现代工业港北区港华路139号

附件下载:

2024年拟新进人员岗位及要求.doc

来源: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fwyd/SYkaoshizhaopin/zyhgjjgsydwgkzp/zpgg/202310/t20231010_507518.html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高校人才引进网官方微信(微信号:gaoxiaoyinj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