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工作地区: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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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和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加强教科研力量,甘肃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拟面向全省公开选调1名专职教研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简介
单位名称:甘肃省教育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省教科院)
单位简介:省教科院是省教育厅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甘肃省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科研工作及指导全省各级教研部门开展学科教研工作,同时承担甘肃省教育学会、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甘肃省教育厅教育史志编纂办公室、甘肃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甘肃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甘肃省教育学会等业务工作。
二、选调学科及人数
2023年计划选聘高中物理学科教研员1名。
三、选调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四有”好老师标准,有创新意识、担当意识、奉献精神。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须是6所公费师范生培养院校或14所省部共建师范院校师范专业全日制学历,目前在职在编的教师。
4.具有6年以上教学经历,具备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年龄为1982年10月8日以后出生。
(二)业绩条件(具备以下5项条件)
1.获得市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个人荣誉。
2.具有正高级教师职称(全省有效),或荣获特级教师、陇原名师,或者省、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教学新秀、名优校长、名优班主任等教育教学先进称号。
3.获得国家、省级基础教育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排名前两位;或获得省级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排名前两位。
4.独撰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出版10万字以上的专业学术著作1部(不含主编、编著、论文集等),或主编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定通过的专业教材1部(不含校本教材等)。
5.在公开发行的省级及以上期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高水平教育教学论文。
6.在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省级教科研部门举办的优质课竞赛中分别获省级二等、市级一等奖及以上奖次,或获省级说课、微课、作业设计大赛等二等奖及以上奖次;或承担过省级观摩示范课;或在“一师一优课”中获部级优课或部级精品课等。
7.主持或以第一人参与省级及以上规划课题并已通过鉴定,具有较强的实践指导意义和推广应用价值。
8.担任中国教育学会所属各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甘肃省教育学会所属各专门委员会副理事长及以上职务。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8:30至10月18日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请报名人员按照要求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PDF电子版压缩包(文件名:地区+单位+姓名)发送至电子邮箱:gsj******s126.com。
3.报名材料
(1)《甘肃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公开选调人员报名表》(点击阅读原文下载相关附件);
(2)本人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证书(本科、硕士),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扫描件;
(3)能充分反映本人专业水平的各种业绩材料原件及相应文件的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基本条件和业绩条件进行初审,同时符合基本条件和业绩条件5项者可进入现场确认及笔试环节。
(三)现场确认及笔试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名人员需按照省教科院通知时间、地点携带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确认。对材料造假者实行一票否决,现场确认通过后当场发放准考证,应聘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照准考证上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如有替考和作弊行为一律取消资格,笔试分值满分为100分,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按照1:3比例进入面试(不足1:3比例则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者进入面试)。
(四)面试
进入面试的报名人员按照电话通知的面试时间、地点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内容为现场说课及综合答辩,由省教科院教研员选调面试小组评委(7名)现场打分,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去掉1个最高分、1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分数保留两位小数点。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最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得分最高者进入考察阶段(在获得相同分值时博士学位者优先)。总成绩在省教科院网站进行公示。
(五)体检
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在指定的公立三甲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者3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省教科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师德师风、群众基础、工作表现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
(七)公示
拟选调人员在甘肃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低于最低控制线者不予递补,公示及之后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八)调动
公示后确定拟选调人员,报请省教育厅审批通过后办理调动手续。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36****2503
甘肃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3年10月8日
来源:http://www.gslnwd.gov.cn/zfxxgk/public/32128534/1477762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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