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诚实守信,作风正派;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2.长期从事文化艺术领域的教学、研究、创作或实践工作,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成就或影响力。
(一)领军人才
【任职要求】
在相关领域取得系统性、创造性成就,做出重大贡献,需具备引领学校专业发展,取得突破性成果,具有国际视野和学术影响力的一流顶尖学者,培育青年拔尖人才的能力。如具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或相当于浙江省A类、B类高层次人才的业绩成果。
【相关待遇】
1.薪酬待遇
提供相对优厚、能使其潜心学术的薪酬待遇,一人一策。
2.启动经费
根据实际需求协商,一人一策。
3.办公实训空间
提供良好的办公环境和实训空间。
4.团队建设
大力支持团队建设,根据研究需要协助组建项目团队。并在专业建设、团队建设、教研科研、艺术创作等方面给予支持与资助。
5.服务保障
协助认定省级高层次人才,协助办理落户、子女入学入托、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
(二)拔尖人才
【任职要求】
需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内崭露头角、成就显著,有突出的团队建设和组织能力,具有“浙江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或相当于浙江省C类以上高层次人才的业绩成果,一般要求年龄在50周岁以下。
【相关待遇】
1.薪酬待遇
提供相对优厚、能使其潜心学术的薪酬待遇,一人一策。
2.启动经费
在专业建设、教研科研、艺术创作等方面给予支持与资助,一人一策。
3.办公实训空间
提供良好的办公环境和实训空间。
4.团队建设
支持团队建设,根据研究需要协助组建项目团队。
5.服务保障
协助认定省级高层次人才,协助办理落户、子女入学入托、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
(三)青年拔尖人才(含博士)
【任职要求】
需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浙江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人才项目”或相当于浙江省D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曾获国内外重大赛事奖项等业绩成果。一般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关于博士引进,学校会另行发布特岗招聘通知(具体要求详见我校人事处即将发布的上半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公开招聘工作安排)。
【相关待遇】
1.薪酬待遇
薪酬按教科研创任务协商确定,一人一策。
2.便利的生活保障
可申请租住学校教师公寓,提供完善的生活配套。
3.良好的平台
工作表现优秀、符合条件者,可优先推荐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省级各类人才项目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