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工作地区: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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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有引力,创新蓝海,聚英深信,圳等你来”,为全力打造国内领先世界知名职业院校,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博士层次员额制教师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2002年4月,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由深圳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全日制高等院校。学校现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简称“双高计划”)第一轮建设单位,开设集成电路、工业软件、工业机器人、人工智能等专业50个,现有全日制在校生约1.5万人。
学校根植改革热土,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面向世界和未来,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始终与党的教育方针同心同向,始终与特区改革开放事业同呼吸共命运,始终与信息技术发展同频共振,以一流师资队伍建设为最重要基座,聚焦“专精特新高”,瞄准世界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前沿,培养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发展适配的拔尖创新人才、工程技术人才、数字工匠、大国工匠,开展高水平技术研发与应用,服务强国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
产教深度融合,信息特色鲜明。学校构建了“产教科”融合互促生态体系。与华为、腾讯、中国电子、汇川等平台型企业探索打造紧密合作的新型载体,创立开源鸿蒙、腾讯、麒麟信创、汇川等高等工程师学院,开设华为鲲鹏班+鸿蒙班、腾讯腾飞班+腾实班、麒麟“信创班”、汇川“汇信班”等12类特色班,联合深开鸿举办国内职教领域首个“开源鸿蒙班”。深化产业特色学院建设,与行业龙头企业共建16个特色产业学院;打造市域产教联合体和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先后与龙华高新园区、汇川共建深圳智能制造市域产教联合体,与中国电子、北京理工大学共建全国信息技术应用创新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与华为、哈工大(深圳)共建全国工业软件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立协同组织和机制。7个产业学院获评工信部、广东省示范性产业学院,产教科融合案例作为国家发改委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典型案例向全国推广。
师资团队优秀,专业发展强劲。学校构建了学者、名师、优青、卓越双师分类发展培养体系,跨学科组建教师特战队;推行教师代表性成果评价,突出创新性、贡献度、影响力;与头部企业共建“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学校现有专任教师近千人,博士率54.2%,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入选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建强新一代信息技术专业和产业数字化专业集群,打造了11个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国家级专业群2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8个,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9项、省级教学成果奖23项,3支教学团队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国赛奖项。
研发实力强劲,服务贡献突出。学校构建了“1+24”科技创新改革制度体系和比较完善的省市校三级科技创新平台体系,校企协同创新、技术服务与成果转化扎实推进,对区域产业发展的支撑力和贡献度大。建有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16个,市级科研平台8个,深圳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1个。国家自科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等标志性业绩数量位于全国职业院校第二位。2023年以来学校工程科学学科入选ESI全球排名前1%,学校3名教师入选全球前2%顶尖科学家,1名教师入选全球高被引科学家;学校累计获省级科技奖一等奖3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3项,市级科技进步奖7项、科技创新奖1项、自然科学奖2项。
国际合作深入,辐射影响广泛。与全球25个国家和地区的60多所大学、学术机构及国际组织建立合作关系;与国际高水平院校开展合作办学、学生双向实习项目;全球部署国际孪生实验室,培养学历留学生;引进德国“双元制”本地化创新实践;7个专业达到RQF和EQF五级水平;建成中日语言文化交流中心、中英5G-A联合实验室;与德国FraunhoferILT研究所合作攻克世界性难题;参与欧盟“伊拉斯谟世界计划”;发起成立中国-尼日利亚产教联合体,支持头部科技企业出海;参与华为和南非高教部课程改革项目;首家在港设立ICT教育基地;研制教育部国际中文+ICT职业技能团标2项;光电技术、无人机等技术纳入德国TÜV莱茵国际人员资格标准体系。
面向“十四五”与2035年远景目标,学校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把服务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作为使命追求,以高质量党建为引领,紧紧围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基本职能,坚持“三同”办学理念,坚持“卓越、求真、创新、服务”办学精神,坚定不移走高适应、高质量、高贡献发展之路,以服务学生成长、服务教师发展、服务产业进步为工作主线,彰显高等职业教育类型特色和层次要求,深化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提升层次、拓展格局,夯实内涵、优化治理,追求卓越、积势跨越,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国内领先世界知名信息技术特色鲜明的职业技术院校,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一流贡献。
二、招聘人数及有关条件、要求
本次共招聘博士层次员额制教师50名,招聘条件、要求等如下:
(一)应聘人员应满足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履行我校教职工义务,品行端正;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范围与要求
1.招聘范围为2025年8月31日以前毕业的博士研究生,且取得博士学位(应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满足岗位条件要求。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相应放宽年龄限制:
(1)理工类专业具有3年及以上知名企业、高校或科研院所相关工作经历的可放宽至40周岁;
(2)人文社科类专业具有3年及以上专业相对应工作经历的可放宽至40周岁;
(3)具备知名院校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
(4)具备知名院校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2.其他要求
(1)具有较高水平的科研、教研能力;
(2)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具备履行教师岗位的能力水平;
(3)具有与学校发展相匹配的专业能力。
具体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详见《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11月博士层次员额制教师招聘岗位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报名
(一)报名方法
注册(请使用电子邮箱注册)后登陆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平台(网址链接:https://zp.sziit.edu.cn),进入“2024年11月博士层次员额制教师招聘”批次,按照系统提示阅读报考须知、查看岗位、填写简历进行报名。(请应聘人员注意相应岗位的学历层次要求,避免错投)
(二)报名时应按报名平台提示要求上传有关材料:
1.本人身份证明材料。请提供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及个人页扫描件。
2.有关学历学位证明材料。请在系统内填写相应阶段学习经历,并上传本科至研究生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毕业证、学位证等);有关学历如在境内取得,请同时提供相应学历层次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港澳台地区学历的除提供相应证书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除提供相应证书外,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或因具有工作经历放宽年龄限制的,应上传提交符合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清单);有境外工作经历的,应提供工作签证、雇用合同、税单、工资流水、社保缴费记录、工作所在公司简介等佐证材料及有资质的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译件。本次招聘要求的工作经历不包括兼职工作经历和学历教育在读期间的专兼职工作经历。
4.因具有知名院校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放宽年龄限制的,应上传提交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其他证明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材料及其他获奖证书、职称证书、业绩成果等证书或材料的扫描件请整理成1个PDF文件后上传。
6.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
(三)报名时间
自2024年11月22日10:00起。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本批次招聘岗位中的1个岗位。
2.考生报考时应注意对照自身情况,认真阅读了解本公告及《岗位表》有关条件和要求等,慎重报名。
(五)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职业道德、师德师风等方面存在问题的人员;
6.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7.招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毕业生;
9.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招聘的其他情形。
四、有关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和简历挑选
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应聘资格审查和简历挑选,择优确定参加考核人员。
(二)考核和确定拟录用人员
招聘考核由学校组织,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专业能力、技术技能进行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形式与考核要求等另行通知。符合应聘条件并通过审核的人员,由学校统一通知参加考核,根据考核总成绩择优确定拟聘人选。
(三)体检、考察、公示、录用
1.经有关招聘程序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的应聘人员,由学校组织参加体检、考察,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人才招聘栏(https://www.sziit.com.cn/rczp/rczp.htm)公示。体检、考察、公示等按照有关规定与要求开展。
2.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办理入职手续的,将由学校复核资格办理相关入职手续、签订合同。
3.拟录用人员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到岗后签订期限为3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五、用人方式和薪酬待遇
(一)用人方式。本次招聘岗位均为员额制人员。
(二)薪酬待遇。学校提供具有吸引力的薪酬待遇,具体以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三)拟聘人员报到入职后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过渡住房。
(四)拟聘人员符合深圳市有关人才补贴申领条件的,可按照深圳市有关规定申请相关补贴,具体以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与要求为准。
六、执行回避制度
(一)凡与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在岗教职工(含校内聘用人员,不含离退休人员、劳务派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原则上不得聘用。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在报名系统内真实准确填写有关内容,进行亲属关系申报。
七、其他事项
(一)此次招聘最高年龄50周岁以下指1973年11月19日之后出生,最高年龄45周岁以下指1978年11月19日之后出生,最高年龄40周岁以下指1983年11月19日之后出生,最高年龄35周岁以下指1988年11月19日之后出生。
(二)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在任何招聘环节核查出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的情形,取消参加后续招聘环节或录用的资格。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学校将在考核、考察、报到入职、试用期等期间安排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复核,如发现提供虚假、无效材料或有其他不符合招聘要求情况的,取消招聘资格,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与其解除合同。
(三)本次招聘的员额制教师(教学科研并重型、科研为主型)按员额预聘-长聘制管理,预聘期限6年,分为2期,其中前3年为首聘期,3年实行坐班制管理,后3年为续聘期,两个聘期均签订预聘合同并约定考核任务。招聘的中级人员除完成约定任务目标外,还应在2个预聘期内达到相应教学科研并重型或科研为主型副教授职称业绩条件,具体详见招聘系统中的报考须知;招聘的副高及以上人员考核任务目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四)应聘人员报名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提供的邮箱应保持畅通;请应聘人员及时查看邮箱邮件信息、招聘系统通知;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本次招聘的人员原则上应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到岗,不能按时到岗的须经学校人事部门批准,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六)本公告由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刘老师、杨老师
联系电话:0755-89226017
电子邮箱:rlzyc@szii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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