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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是于2014年3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2021年与广东省海洋工程职业技术学校集团办学,是省域“双高”培育单位。学校现有天河校区(银屏岭校区)、天河校区(北苑)、天河校区(南苑)、海珠校区。占地面积近700亩,另有校外实训基地1500亩。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事业发展的实际需求,拟面向社会第二批公开招聘9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招聘
1. 受过刑事处罚的;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被开除公职的;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10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gdstyrsb_zp@163.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岗位代码+学历学位+职称,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收到自动回复的邮件,即为报名成功。报名时需要提交以下PDF格式材料: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报名表中相片要求一寸免冠电子证件照);2.个人简历;3.身份证;4.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认证报告;5.职称、职业资格证书;6.应聘人员认为必要的论文论著、主持参与的科研项目以及其它有必要提供的业绩成果证明材料(须与《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填写的一致)。
请按要求一次性发送报考信息及全部相关证明材料,对发送的信息和证明材料不全或不真实导致审核不通过,责任由报名人员承担。
(三) 注意事项
1. 年龄、工作经验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止。
2. 应聘人员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3.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境外留学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国内相近专业报考,报名时需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
4. 应聘人员须于报名开始日期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港澳学习、留学回国人员须于报名开始日期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 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四)资格审查
分为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
1. 资格初审。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通过初审人员名单将在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官网公布,初审结果及时通过电子邮箱、电话等方式告知。
2. 资格复审。由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组织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审查结果现场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现场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考试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现场发放《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准考证》。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考试相关事宜等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注意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五、考试
考试采取直接业务考核方式进行,具体包括通讯评议和会议评议。
1. 通讯评议。通过资格复审的人选,学校将进行通讯评议。评议内容包括教学科研水平、现有研究发展前景、创新力及发展潜力等。通讯评议满分为100分,80分以上为合格,通讯评议不合格的人选不予进入会议评议环节。按照通讯评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比例确定进入会议评议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选确定进入会议评议人员)。通讯评议结果及时通过电子邮箱、电话等方式告知应聘人员。
2. 会议评议。会议评议分为专业教学展示和科研水平展示及答辩两个阶段,总时长不超过20分钟。
(1)专业教学展示。应聘人员将根据指定题目以PPT等方式进行专业教学展示。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时长不超过10分钟。满分100分,80分以上合格。
(2)科研水平展示及答辩。应聘人员以PPT等方式进行科研水平展示,时长不超过5分钟。主要考查对本专业领域研究前沿问题的认识以及对应聘岗位的工作设想。科研水平展示结束后进行现场答辩,答辩题目包括专业问题,时长不超过5钟。科研水平展示与答辩满分100分,80分以上合格。
会议评议总成绩=专业教学展示成绩×50%+科研水平展示及答辩成绩×50%。专业教学展示不合格的人选不予进入科研水平展示及答辩环节。
考试综合成绩=会议评议总成绩,综合成绩合格线为80分。同岗位人选按会议评议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同岗位人选会议评议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科研水平展示及答辩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科研水平展示及答辩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评议小组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评议小组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学校另行组织会议评议。会议评议总成绩在本岗位会议评议时段向应聘人员公布,会议评议总成绩以及专业教学展示、科研水平展示及答辩成绩任何一项未达合格者不予聘用。
3. 考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在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官网公布,并通过电子邮箱、电话等方式告知应聘人员,请保持通讯通常。
六、体检
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体检由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统一组织,首次费用由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统一承担。体检人员须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中。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集中体检的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体检结果将及时通过电子邮箱、电话等形式通知体检人员。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表现以及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与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官网(https://gdsty.edu.cn/)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聘用后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应聘人员通联不畅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如果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等额递补,并按照公告中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三)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在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实际需要,对考核、体检、考察的时间、地点、组织方式等作适当调整,并及时通知应聘人员。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四)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五)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于2024年5月10日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和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官网同步发布的《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不再适用,以本次公告发布内容要求为准。
十、联系方式
招聘咨询电话:020-87029024、020-87029025(人力资源部)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88521659(纪检室)
附件:1.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来源:https://hrss.gd.gov.cn/zwgk/sydwzp/zpgg/content/post_45137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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