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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西北师范大学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公告(下半年)》,我院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三)硕士毕业院校为“双一流”建设高校;从国外院校引进的,原则要求国外院校层次不低于“双一流”建设高校,由学校根据岗位需求和应聘人员所提交材料研究确定。
(四)出生日期为1996年10月21日及以后。
(五)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西北师范大学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岗位列表(下半年)》所需的专业等其他条件。
二、需求岗位
岗位类别 |
学历 |
招聘条件 |
招聘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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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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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12级 |
硕士研究生 |
音乐与舞蹈学(舞蹈)、舞蹈 |
1. 基础训练、古典舞身韵、中国民族民间舞、舞蹈编导方向; |
1 |
专业技术12级 |
硕士研究生 |
音乐与舞蹈学(音乐学)、音乐 |
1. 钢琴方向; |
2 |
三、报名工作
(一)报名时间: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截止。
(二)报名方式:采取邮件报名与现场报名的方式。
(三)报名材料:邮件报名的应聘人员,将本人简历、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扫描件及科研成果等相关材料压缩打包,以“姓名+毕业院校名称+专业+专业方向+岗位名称”命名并发送至邮箱460665033@qq.com,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请携带上述报名所需材料到西北师范大学舞蹈学院301办公室现场报名。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马院长:0931-7975586、吴书记:0931-7971717
四、资格审查
(一)学院负责审核应聘人员学历、学位、专业方向、毕业院校、年龄、学科背景、工作经历等信息。
(二)学院负责将资格审查结果及考核时间、地点、方式及时通知应聘人员。
五、心理测验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均须按规定时间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心理测验。心理测验运用标准化量表测试,心理测验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考核。
六、面试考核
(一)面试考核时间为2024年11月。具体考核时间、地点、方式、注意事项等由学院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及时通知应聘人员。
(二)舞蹈专业面试考核内容(总分100分)
1.舞蹈基本能力组合、剧目表演(50分)
l 舞蹈基本能力组合(柔韧、控制、跳转翻综合身体能力),3分钟内。
l 剧目表演。完整舞蹈剧目,舞种、风格不限,时长为3—5分钟。
2.舞蹈教学能力展示(50分)
(1) 教学文档。要求面试人员展示试讲课程教学方案及讲稿。
(2) 课堂教学。课堂教学时间为30分钟。其中,说课5分钟,教学演示25分钟。
(三)音乐专业(钢琴方向)面试考核内容(总分100分)
1. 钢琴作品演奏(50分)
演奏钢琴独奏作品两首,总时长不超过8分钟。其中,必须包含一首练习曲(难度要求在车尔尼作品740号及以上);另一首为自选乐曲,中外不限。主要考查面试者演奏技巧及音乐表现等综合能力。
2. 舞蹈组合伴奏(50分)
现场从芭蕾舞基础训练、古典舞基础训练、古典舞身韵伴奏等乐谱中随机抽取二份,现场伴奏。主要考查对不同风格舞蹈韵律节奏的掌握及音乐与舞蹈的高度配合能力。
七、思想政治表现审查
面试考核流程结束后,学院负责对面试考核通过人员以函调、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师德师风表现考察,深入拟聘人员培养或工作单位进行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师德师风、学术品质以及遵纪守法方面的全面考察。有师德失范行为者实行“一票否决”,思想政治表现审查不合格者不予上报学校引进。
八、考核原则
(一)公开公正原则。严肃招聘考核程序和组织纪律,坚持考核招聘工作过程、结果公开,现场公布考核成绩及排名,应聘面试人员现场签字确认,确保招聘面试公平公正。
(二)择优录用原则。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严把政治品行关、资格审查关、面试考核关、心理素质考察关,拟聘人员面试考核成绩总体评价结果须为优秀(面试考核成绩90分以上)。
(三)依次确定原则。依据应聘面试人员资格审查、面试考核、心理健康状况及思想政治表现考察等审查结果,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进行研究,从面试考核成绩总体评价优秀(面试考核成绩90分以上)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本人放弃或未通过学校审核和体检,从面试考核成绩总体评价结果优秀(面试考核成绩90分以上)人员中依次考察递补。
九、结果上报
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后,将拟聘人员报告和使用意向、思想政治表现考察情况、面试过程材料、成绩汇总表、应聘面试人员考察结果确认记录单、思想政治考察鉴定表以及学术成果复印件等材料一并报送学校人事处。
十、考核纪律
应聘人员在考核招聘过程中若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提供材料失实失真,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或考核招聘过程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必须严肃处理,取消报名、面试考核、聘用资格,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承担相应后果。
来源:https://dance.nwnu.edu.cn/2024/1021/c2607a241859/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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