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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外语学科具有深厚的学术传统和悠久的办学历史,始于1924年孙中山先生创办的广东大学英国文学系。学科学术积淀深厚,名师荟萃,郁达夫、梁实秋、洪深、林文铮、戴镏龄、梁宗岱、谢文通、王宗炎、桂诗春、黄建华等先后任教于此。经过百年的发展,外国语学院已成为一个以外国语言学、外国文学、翻译、区域国别研究等为重点的教学和科研重镇。百年来,外语学科为国家培养了一大批杰出的外语人才,涌现了众多的杰出校友。结合学院发展规划和师资队伍建设要求,外国语学院开展2024年第一批教学型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等详见《中山大学外国语学院202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4.政治素质良好,具有立志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好教师的坚定信念;
5.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道德品行端正;
6.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
7.热爱教学,有较好的教学潜力,胜任岗位工作,能够承担公共英语课程的教学,在教育教学方面取得突出业绩;
8.身体心理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9.一般不超过35周岁(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之日);
10.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等佐证材料。各招聘岗位的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11.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或年度考核不合格、基本合格,或受过记过及以上行政处分的;
6.曾发生过教学等差错事故或服务缺陷的,或因违反学术道德受过处理的;
7.申报材料不真实,或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提交申报材料的;
8.录取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国家政策、省及学校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招聘程序
(一)受理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25日8:00至9月30日18:00。
2.报名方式
应于截止日期前将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发至邮箱 chenfm@mail.sysu.edu.cn 进行报名。
3.报名材料
(1)中山大学外国语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3)已取得的所有毕业证、学位证(本科及以上),所有毕业证、学位证需要一并提供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的认证报告,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4)工作经历证明;
(5)三封专家推荐信,其中,校外专家推荐信不少于两封,一般包括申请人研究生导师推荐信;
(6)教育教学业绩(论文、项目、著作、教材等)相关证明材料;
(7)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应聘人员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把关(含非党员)和师德审核材料。
材料(2)至(6)按顺序扫描合并为一个文档,有多项获奖或其他业绩成果请附上目录页。
4.其他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可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
应聘人员须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不完整,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供全部有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初审
学院将根据招聘条件、岗位要求和政治把关与师德考核意见,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进入笔试的人员名单、笔试相关安排等事项于报名工作结束后在中山大学外国语学院网站(https://fls.sysu.edu.cn/)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发现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真实的,取消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考试、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综合面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1.笔试。采用闭卷限时方式,主要测试应聘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基础理论。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60分(含)以上为合格。在笔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3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入围面试人员;入围线同分,则一并进入综合面试环节)。因综合面试人选个人放弃,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笔试成绩及进入综合面试的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于笔试结束后通过邮件等方式一对一告知。
2.资格复审。面试前,将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入围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结果及所需材料等相关事宜将在笔试结束后中山大学外国语学院网站公布。
对于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入围面试人员因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学院将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综合面试。面试按照个人陈述、课程试讲、自由提问的形式组织实施。面试内容主要包括:个人综合能力、专业素养和能力。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分数低于80分的,不计算综合成绩。
4.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在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推荐进入学校专家组评审的人选(未达到比例人数按实际人数)。如末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四)学校专家组评审
学校成立专家组对学院推荐人选组织评审。专家组评审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过邮件方式通知。通过学校评审的人员进入体检程序。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的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执行。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要求等相关事宜通过邮件方式通知应聘人员。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的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实施。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生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中山大学人才招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界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二)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或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不做递补人选。
(三)招聘工作实行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制度。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的程序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如有亲属在学院工作的,需在报名期间予以说明。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四)本次招聘有关事宜将适时通过中山大学外国语学院网站公布或邮件等方式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应聘人员须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无法接收相关通知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七、联系方式
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公告及报名期间的工作时间可致电咨询。咨询电话:020-84115612(中山大学外国语学院);监督电话:020-84111203(中山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处)。
附件:
1.中山大学外国语学院202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中山大学外国语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中山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4年9月20日
附件
附件1:中山大学外国语学院202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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