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工作地区:阿克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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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院简介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是2002年3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由6所中专院校合并而成,隶属阿克苏地区行署管理的全日制普通综合高等职业院校,是南疆地区唯一一所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坐落于天山托木尔峰南麓,塔里木河上游,素有“塞外江南”美誉的阿克苏,占地面积1162亩。
学院现有医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生物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纺织工程学院、人文艺术学院、公共基础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本科教学部等10个教学单位,开设有医药卫生、农林牧渔、装备制造、财经旅游、轻工纺织等涵盖13个专业大类的6个职本衔接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38个高职专业,全日制本科生、高职生1.1万人,教职工6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85人。
学院是教育部等国家六部委指定的西北五省首批护理专业技能型紧缺人才示范性培养培训基地,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单位、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自治区选拔赛承办基地、自治区第二批开设“4+0”和“3+2”应用型本科试点院校、中组部首批“组团式援疆”试点单位;是地区职业教育研究中心、职业学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思政教育研究中心、大中小学思政一体化建设、中小学美育教育基地、“浙-阿职教发展联盟”牵头单位,2020年10月成功申报并成为自治区第二批优质高等职业学校建设单位。先后获得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次等国家级荣誉称号10项、自治区示范性高职院校等自治区级荣誉称号40项。
二、引进对象
(一)高学历人才。普通高等院校的应、历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不限。部分急需紧缺专业岗位放宽至全日制本科学历。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学历条件限制。
(三)高层次技能人才。取得高级技师职业技能资格的技能人才,可不受学历条件限制。
在国内外相关行业领域具有重要影响或具有较高学术造诣的院士、专家、学者等“高精尖”人才,可一事一议研究认定纳入人才引进范围。
三、引进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综合素质好,志愿服务阿克苏建设,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二)已取得或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职称条件;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满足引进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引进范围:
(一)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等约定服务期未满的;
(二)有失信记录、治安刑事处罚记录,在校就读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
(三)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四)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五)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六)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七)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四、优惠政策
(一)绿色通道直接入编。引进至阿克苏地区各级事业单位的人才,按引进人才相关程序纳入事业编制,兑现事业单位相应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工资福利待遇自公示期满后到岗之日起计发。
(二)给予购房补贴。对全职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副高、高级技师)、博士研究生(正高),在阿克苏地区连续工作满5年且购房的(在同一县<市>和区域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连续计算),经认定后一次性分别给予40万元、50万元的购房补贴。
(三)发放安家补助。引进至阿克苏地区各级事业单位且落户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副高、高级技师)、博士研究生(正高),分别给予5万元、7万元安家补助,分5年发放到位,按第1、第2年各15%,第3年20%,第4、第5年各25%梯次发放。
(四)享受职称及岗位聘任特殊政策。对聘任专业技术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工作当年直接授予副高专业技术职称(国家以考代评除外),聘任专业技术岗位七级;硕士研究生工作当年直接授予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以考代评除外),聘任专业技术岗位十级;对已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聘任至所取得职称对应岗位。
五、引进程序
2024年下半年阿克苏地区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资格复审及面试、试岗考核、体检、政治审查、公示、聘用、岗前培训等程序进行。其中:报名和资格初审由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第三方招聘机构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及面试、试岗考核、政审由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公示、聘用、岗前培训由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通过阿克苏政府网、阿克苏招聘网、阿克苏地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2024年下半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自2024年10月8日开始至2024年12月31日截止,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参加现场招聘的应聘人员须同步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陆(https://campus.51job.com/akesu/)进行报名,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学历注册电子备案表等),2025年应届毕业生上传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即可。报名人员对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附件3),查询岗位表(附件1-2),选择符合自身所学专业要求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人仅限填报1个事业单位引进岗位。报名后,工作人员将对报名人员简历进行线上初步筛查,查看报考人员情况与岗位需求是否一致。初审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以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环节。面试工作开始,该岗位不再接受报名。无人报名或报名人数少的岗位,经用人单位申请,可延长报名时间。
(三)资格复审及面试
用人单位对通过报名及资格初审人员相关资格条件进行复审,不符合引进职位条件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采取线上或现场的方式进行面试,着重了解专业知识、技能技术水平、来阿工作意愿等情况。时间、地点、内容、形式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经面试合格且达成初步引进意向的,由用人单位通知进入下一环节。
(四)试岗考核
用人单位按照1:1的比例,对通过面试人员进行试岗考核,在具体工作中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技术水平是否达到岗位要求等。试岗时间15天,试岗期间,由用人单位提供食宿保障。若试岗期间本人自愿放弃或试岗不合格,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的现实表现依次递补。
(五)体检
试岗考核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由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开展常规体检和心理健康体检。体检工作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费由拟引进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须在3-5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政治审查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开展政治审查,填写《考察政审表》。
(七)公示
对体检和政审合格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聘期为5年(含试用期1年),聘期内不得跨县域调动,聘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续聘。聘用文件下发后,无故未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在毕业当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岗前培训
引进人才到岗后,需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人事政策、心理健康、公文写作、礼仪礼节等,帮助新聘人员快速适应工作。
六、监督及纪律要求
(一)此次人才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组织、人社等监督检查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相关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此次人才引进工作实现回避制度,对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按照相关条款给予处理或处分。
(三)在人才引进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有意隐瞒病史等影响聘用及正常履职情形的,视情节轻重,直至取消引进资格;对徇私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已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四)应聘人员自报名至公示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咨询电话
联 系 人:尚老师
联系电话:0997-6889123 18399192558
七、其他事项
凡愿意来我院工作的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或取得高级技师职业技能资格的技能人才,在公布的岗位目录中未找到合适岗位的,均可向我院投递个人简历(邮箱账号:azyzuzhibu@163.com)进行咨询和报名。
附件: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秋季人才引进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docx.docx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9月20日
来源:https://fzsdtr.akszy.edu.cn/html/992/2024-09-20/content-136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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