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工作地区: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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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文件规定,按照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我校2024年度事业编制岗位人员公开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内蒙古工业大学坐落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管、法、文、经、艺术相结合,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完整人才培养体系的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学校设有22个教学单位,具有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现有20个国家级、10个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现有力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建筑学等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与内蒙古大学共建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有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5个。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入选自治区一流拔尖培育学科,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建筑学入选自治区一流建设学科,力学入选自治区一流培育学科。工程学科、材料科学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
二、岗位需求
2024年度,学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1人,其中,招聘在呼和浩特市工作的新城校区和金川校区心理咨询教师1人、专职辅导员10人,招聘在鄂尔多斯市工作的新能源学院管理人员10人。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和精神,本次招聘计划的部分岗位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最低服务年限满2年),部分岗位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具体岗位和招聘人数分配情况详见《内蒙古工业大学2024年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2.“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高校毕业生”是指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中:(1)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择业期内(含2022年度、2023年度)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2)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
三、应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7月31日(不含)至2006年7月31日(含)期间出生的;博士研究生学历应聘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83年7月31日(不含)之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需求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6.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不含二学位专业、辅修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岗位需求表》中所列条件)。
(二)应聘人员的资格年限要求
1.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要求应聘人员必须为2024年7月31日(不含)之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2024年7月31日(不含)之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在大学期间参军入伍的,退役时间以取得毕业证时间起计算;大学毕业后参军入伍的,退役时间以退伍时间起计算。
2.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截止至2024年7月31日,其他条件(含《岗位需求表》中各项条件)的取得时间,如本公告和《岗位需求表》无特殊说明,截止日期均为2024年7月31日(不含)之前。
3.部分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须具有的相关工作经历(具体详见《岗位需求表》),是指在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的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全日制教育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相关工作经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分两个阶段进行,报名网站为内蒙古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impta.com.cn)。每一阶段报名截止后,不再接受相应阶段新的报名申请,但是在资格初审结束前,已经报名的人员如果被退回,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或修改补充信息后应聘原岗位。
第一阶段:“项目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9:00至8月5日17: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5日20:00,交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5日24:00。第一阶段报名交费结束后,通过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取消开考或减少的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转为普通岗位(或追加相应招聘计划数至普通岗位)在第二阶段继续接受报名,相关岗位第一阶段未成功报名的人员,可自愿参加第二阶段报名。调整后的岗位,第一阶段资格初审结束后在内蒙古工业大学人才招聘网上公布。
第二阶段:普通岗位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7日9:00至8月12日17: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2日20:00,交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2日24:00。第二阶段报名交费结束后,通过人数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被取消开考岗位的人员,可在2024年8月14日09:00至11:00改报其他岗位或放弃报名,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4日12:00,对改报不符合条件或放弃报名的应聘人员予以退费。
2.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需求表》中的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
3.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
4.应聘人员在填写应聘信息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条件,未能在所填写信息明确反映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经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
应聘面向“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2年度、2023年度应聘人员,需要填写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单位。
5.《岗位需求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学科专业目录等提出。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有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专业的,同时要如实填写相应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应聘人员应配合提供相关说明和佐证材料等。
6.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写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应聘人员要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及时修改(提示:应聘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7.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
8.应聘人员确定意向岗位后应尽早报名,以免因后期过度集中报名造成网络拥堵,导致报名失败。
(二)资格初审与交费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工作根据报名情况随时进行,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岗位需求表》中涉及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
2.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在报名期间已提交了报名申请但被审核退回的应聘人员,如因报名信息不完整或不准确的,在资格审核期间未按要求修改、提交报名信息的,视为报名失败;如因不符合当前岗位应聘条件的,可以在资格初审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在此期间未改报其他岗位的,视为报名失败。被初审为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初审期间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资格初审结果无异议。
3.学校将在资格初审期间对初审结果进行多次复核,所有应聘人员在报名和资格初审期间应经常登陆报名网站查看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即使是资格初审通过人员,也要在每一阶段资格初审截止前经常登陆查看,避免因复核未通过错过改报时间导致报名失败。因个人未及时登录查看复核结果、未及时修改提交报名信息、网络拥堵等原因导致报名失败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后果。
4.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需要交纳考务费120元(每科50元,报名费20元),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成功。
5.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乡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以及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免交考务费,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考务费。这三类应聘人员采取“先交后退”的方式,在笔试结束后20天内,由本人(或他人代办)到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院进行审核确认办理退费手续。
办理退费申请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7日,申请人需从报名网站下载填写《减免考务费申请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标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城乡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低保证明或低保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低保证明在2024年8月18日以后由旗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低保证应有2024年1月1日以后有效的年检信息,没有年检信息的,由当地旗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在原件上另行加盖公章,要求落款时间在2024年1月1日以后。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旗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出具的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证明、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成功办理退费手续应聘人员所交费用自动退到交费的银行卡里,到账日期以实际到账日期为准。笔试缺考的人员,不再退费。对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三)笔试
1.各岗位笔试的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一般不低于3:1。
2.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须于2024年8月16日至17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3.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150分,总分300分,考试类别为综合管理类(A类)。
4.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应聘人员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5.笔试时间为2024年8月18日(星期日)8:30-12:00,具体各科时间安排见准考证。
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相应类别两个科目的考试。两个科目考试连续进行,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
6.笔试考场设在呼和浩特市,具体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及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
7.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政策加分。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根据自治区统一要求,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1.25分。
请应聘人员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因个人错填或漏填少数民族信息的,不再进行加分。
8.笔试成绩发布后,由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查询。笔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50分,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从笔试成绩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3:1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2.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等在内蒙古工业大学人才招聘网另行通知。
3.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自行下载打印《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和《报名登记表》,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
4.参加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如下材料:
(1)《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2)《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招聘公告》和《岗位需求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招聘岗位要求具有相关工作(服务)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说明具体证明事项、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具有其他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在不同单位有效工作(服务)时间可累计计算。
(6)应聘“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聘“高校毕业生”定向招聘岗位的2022年度、2023年度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并明确存放时间。
(7)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应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加盖所在单位(或人事部门)公章。
(8)应聘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
(9)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个人错填民族导致加分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复审单位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五)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等内容,在内蒙古工业大学人才招聘网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持盖有资格复审合格章的《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及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满分100分。对实际参加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该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应聘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总成绩计算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进入面试环节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在内蒙古工业大学人才招聘网发布。
(七)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并列的,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低排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也并列的,由面试组织方进行加试后再按照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
1.体检
体检在自治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2.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部门)具体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查询违法犯罪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
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和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岗位,将深入有关单位,采取座谈了解、考察公示、调阅考勤记录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和工作情况。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八)公示与聘用
1.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由学校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内蒙古工业大学人才招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和试用期全过程,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5)其他影响聘用的情形。
学校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有关说明
1.本次公开招聘结束后,未完成的岗位招聘人数,经学校研究后,可继续实施1+N补充招聘,允许应聘人员使用本次笔试成绩重新改报、直接面试。请应聘人员继续关注后续公告通知。
2.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需求表》中的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应聘。应聘人员应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选择岗位和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除笔试、资格审查外,应聘人员其他环节放弃的将被记录在案。
3.应聘人员凡与学校(或岗位所在部门)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4.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5.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6.本次招聘的相关政策及未尽事宜由学校人事处解释。
六、咨询与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的相关通知、公告均通过内蒙古工业大学人才招聘网统一发布,重要内容通过“内蒙古工业大学招聘”微信公众号适时推送。
2.本次公开招聘过程设置咨询电话和监督举报电话。
报名技术咨询:0471-6600198、6601168(考试机构)
招聘政策咨询:0471-6575701(学校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471-6575724(学校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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