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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关于公开招聘药学院(深圳)专业技术人员的启事

发布时间:2024-07-01 作者:高校人才引进网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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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拟面向校外公开招聘药学院(深圳)专业技术人员1名。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校外公开招聘

 

二、招聘基本条件及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忠诚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为人正直,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掌握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技术能力、创新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有志于从事支撑国家重大需求、学校发展建设、教学科研及人才培养的专业技术工作。  

 

(三)一般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四)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素质。

 

(五)符合相应岗位的招聘条件,具体详见附件《中山大学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职责和招聘条件说明表》(见附件1)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

 

长期接受报名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请登录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统一接受网上报名,报名期间不再接收书面简历材料;报名流程可参考招聘系统中的操作指南,《中山大学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应聘申请表》见附件2):

 

网址:https://recruit.sysu.edu.cn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如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请在系统上传在读证明。未按系统要求上传附件的,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

 

(三)资格初审

 

(四)面试

 

(五)公示

 

(六)报批

 

(七)聘用

 

四、聘后管理

 

1.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学校事业编制人员对应岗位等级执行。首个聘期合同期限原则上为五年。在首个聘期届满,经学校考核通过的首聘期新机制人员,按程序选拔择优续聘为新机制长聘人员;同时,学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编制情况及实际工作需要,适时开展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符合国家、省市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条件的新机制长聘人员可按条件报考。

 

2. 深圳校区、珠海校区工作人员按照学校规定享受深圳校区、珠海校区补贴。

 

五、其他说明

 

(一)上述岗位长期招聘,招满为止。

 

(二)有关招聘条件、招聘程序及聘后管理的规定,如遇国家、地方和学校相关规定、政策发生调整,按新规定、政策执行。

 

(三)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招聘启事,准确把握招聘条件,按要求进行报名,确保填报信息的真实性。提交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老师

 

咨询电话:020-84111713(人力资源管理处)

 

E-mail:  sysurecruit@mail.sysu.edu.cn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中山楼二期4楼人力资源管理处

 

 

 

 

 

                            中山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处

 

2024年6月26日

 

 

附件1-中山大学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职责和招聘条件说明表.xls

 

附件2-中山大学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应聘申请表.doc

 

来源:https://recruit.sysu.edu.cn/hrrecruit/project/zsdx/defalt/recruitNoticeView.jsp?FM_SYS_ID=hrs&entityId=8F99A3351A344047828F10DDD55B5A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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