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工作地区: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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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航空学院坐落在兵圣孙子故里、渤海革命老区、美丽富饶的黄河三角洲中心城市——滨州市。学校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首批支持单位。
学校占地近2000亩,设有19个二级学院、3个直属科研机构,有58个本科专业,面向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全日制普通在校生18500余人。
学校坚持需求导向,不断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形成以工科为主,文、理、工、经、管、艺、教多学科协调发展、相互支撑的专业布局。建有7个省级重点学科,拥有交通运输、资源与环境2个硕士学位授权点,着力打造与产业密切结合的航空、生态环境、化工、机电、信息、土建、教师教育、智能控制8大应用型专业群,开设飞行技术、交通运输、飞行器制造、飞行器设计与工程、飞行器动力、航空航天等航空类相关专业51个,拥有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3个,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专业群4个。与国航、山航、山东机场集团等149家航空类单位联合培养航空人才,拥有141航校等7个中国民航局行业资质平台,是全国拥有航校的三家本科高校之一。已输送大批飞行驾驶、机务维修、签派管制、飞机制造等航空专门人才,600余人升任机长,成为全国重要的航空人才培养基地。毕业生考研升学率稳定在30%以上、高质量就业率保持在50%以上,已为国家输送了22万余名优秀人才。
现有专任教师近1100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教师400余人、高级职称教师420余人、“双师型”教师550余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贴专家、泰山学者、省突出贡献专家、省教学名师等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40余人次,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优秀导学团队、高校青年创新团队等省级教学科研团队23个,打造了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要,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93年6月以后出生);
5.2024年毕业生需在2024年7月31日前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需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符合山东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要求。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航空学院网站(https://www.sdua.edu.cn)和山东航空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rsc.sdua.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6月25日9:00—2024年7月2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6月25日11:00—2024年7月3日16:00
报名方式:在报名时间内进入山东航空学院招聘报名网站(http://zp.sdua.edu.cn/),按要求注册并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报名情况、笔试安排及后续相关通知,均通过山东航空学院人事处和招聘报名网站发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而影响考试的,后果自负。
系统报名需要提交材料如下(以下所有材料请按照报名系统要求提交,原件及复印件须在资格复审环节提供):
(1)应聘人员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扫描在同一A4纸)。
(2)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扫描件,须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3)其他人员应聘的,须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同意,可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
(5)招聘岗位对本科阶段所学专业有要求的,须同时提交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6)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同时提交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的读研究生期间成绩单扫描件、本人读研究生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毕业论文(封面、目录、摘要)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提交由第三方翻译机构出具的读研究生期间成绩单翻译件扫描件、本人读研究生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毕业论文(封面、目录、摘要)等相关证明材料翻译件扫描件。
(7)招聘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交所在单位党组织或学校组织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扫描件。
(8)招聘岗位要求有学生干部任职经历的,须提交学生干部任职证明。
以上材料格式应按照模板(附件2)提供。
(9)应聘人员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扫描件。
2.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6月25日11:00—2024年7月3日16:00
学校在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束后,对初审通过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山东航空学院网站人事处页面公布。
3.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笔试前规定时间内通过报名系统进行参加笔试确认后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具体时间关注山东航空学院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
4.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提交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
(1)笔试
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笔试科目均设置一科。
辅导员岗位考试内容为国家关于辅导员队伍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时事政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讲话精神和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相关的政策、理论、知识等。
笔试总分为100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在山东航空学院网站人事处页面公布。
笔试时间、地点、准考证打印及具体考场位置安排等事宜,通过山东航空学院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2)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提交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辅导员岗位的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各占面试成绩的50%。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教师职业道德素养、教学方法以及从事岗位工作所具备的学生教育与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和应急处理等能力。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在本岗位所有人员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以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若笔试成绩相同,则通过面试加试确定人选。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个别谈话、重点走访、查阅档案、网络查询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存在问题且经调查不能查清落实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盛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0543-3198178、3186630
监督电话:0543-3190035
地 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五路391号
邮 编:256603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证明材料模板
3.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山东航空学院
2024年6月24日
来源:http://hrss.shandong.gov.cn/articles/ch00238/202406/f25f3067-fa49-4776-8494-4e22b40f282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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