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工作地区:潮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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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山师范学院是广东省属公办本科师范院校,学校位于享有“中国瓷都”美誉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潮州市,在一百多年的办学历史中,形成了“勤教力学,为人师表”的校训,以及“爱国爱乡爱校的家国情怀、明道传道学道的师道精神、求是求真求正的学人品质、仁爱进取精诚的心灵境界”的韩师人特质,凸显“扎根潮州百年深耕师范教育”的办学特色。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辅导员,相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非定向)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热爱学生工作,身体健康,能胜任辅导员岗位的工作。
7.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及学位,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所获得国(境)外大学学历、学位须通过教育部认证。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具体详见《韩山师范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6月20日00:00起至2024年6月26日23:59止。
(二)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材料发送至rlbrsk@hstc.edu.cn。邮件主题填写“岗位代码及岗位名称+姓名+联系电话”,每人只限应聘一个岗位。
(三)需要提交的报名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韩山师范学院公开招聘辅导员信息采集表》(附件3);
3.个人简历;
4.各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
5.身份证、中共党员相关材料;
6.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在读证明(2024年应届毕业生);
7.教育部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
8.其他材料。
(四)注意事项
1.个人因报名资料不齐全将导致报名不成功。
2.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在2023年9月1日起至报名之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以毕业证、学位证落款时间为准)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岗位,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相应材料。国内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3.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s://hrss.gd.gov.cn/)或韩山师范学院官网(https://www.hstc.edu.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5.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五、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资格条件不符合和报名资料不齐全者,资格初审不通过;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以参加笔试,但不可视为已通过资格审核。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将在韩山师范学院官网公布,笔试或面试时间及地点以电话、邮件或其他网络方式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留意韩山师范学院官网相关通知和查收电子邮件。
(二)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共党员有关材料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查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将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通过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笔试,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含写作),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时事与政策、学生工作等相关知识,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笔试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60分以上为合格。在该阶段成绩合格者中,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果比例未达1:3,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合格分数线在韩山师范学院官网公布。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高校工作所涉及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综合成绩满分100分,考试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韩山师范学院另行组织面试。
七、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结果将通过报名时填写的电话或以短信形式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九、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韩山师范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十、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本公告及具体招聘条件提及的年龄、工作经历时间界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时间。
(二)本公告及具体招聘条件提及的“以上”均包含本数。
(三)确定为拟聘人员的,须按学校规定的时限要求(以具体通知为准)携带学历学位证等材料,办理派遣报到手续。学校将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服务期限。
(四)关于递补的说明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学校可根据实际需求情况,在同岗位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五)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进入下一阶段考试名单、聘用结果等信息,均在我校官网公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并保持联系方式通讯畅通。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李老师、黄老师,0768-2522255(韩山师范学院人力资源部);
监督投诉电话:文老师,0768-2523139(韩山师范学院纪检监察室)。
附件:
来源:https://hrss.gd.gov.cn/zwgk/sydwzp/content/post_44397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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