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工作地区: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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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人才强校战略,根据《关于印发<2022—2024年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机构等单位急需紧缺专业目录〉的通知》(甘组通字〔2022〕173号)和《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甘组通字〔2019〕111号)精神,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17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甘肃政法大学是全国最早建立的省属本科政法院校,前身为1956年创建的甘肃省政法干部学校,1984年成立甘肃政法学院,开办普通高等教育。学校于2006年取得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资格,2007年开办硕士研究生教育,2017年确定为甘肃省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同年开办国际生教育,是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院校、全国第二批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和全国政法院校“立格联盟”成员。2019年6月,经教育部同意,学校更名为甘肃政法大学。
学校现有本科专业42个,有法学、工商管理、网络空间安全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9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有法学、信息安全等4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建有3个省级一流学科,其中法学学科为甘肃省优势学科,证据科学、工商管理2个学科为甘肃省特色学科;有8个省级重点学科。建有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兰州基地、甘肃省依法推进社会治理研究中心、甘肃省数字法治产业研究院等14个研究基地,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科研机构17个,校级非在编科研机构67个,省级科研创新团队4个。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二)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往届毕业生为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硕士毕业院校须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公安学院校范围可放宽至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和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国外院校毕业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原则要求国外院校层次不低于《急需紧缺专业目录》所列院校,具体由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五)具备《甘肃政法大学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列表(第二批)》所需专业及其他条件。
三、引进待遇
(一)进入学校事业编制。
(二)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享受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及福利。
(三)引进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来校报到后,凭票据报销一次往返交通费、住宿费和体检费。
四、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15日,应聘者登录甘肃政法大学公开招聘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s://rcrt.gsupl.edu.cn/),注册并填写应聘信息。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
1.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学校工作人员根据公告要求和《甘肃政法大学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列表(第二批)》中的招聘条件进行审查。应聘人员报名申请提交成功后,学校将组织进行资格初审,并采取电话或短信告知的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初审结果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方式。
2.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在参加试讲前应至学校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携带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甘肃政法大学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申请表》一份(网络报名导出);
③本人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电子版;
④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本人提交的材料要真实、准确,资格复审时现场签订诚信承诺书。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提供虚假材料、不能按时参加复审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核
考核分试讲和面试两部分。
1.试讲。试讲由承担招聘任务的学院组织实施,试讲时间、地点、方式以学院电话通知为准。试讲内容为应聘岗位核心专业课程内容,采用讲课的方式进行。试讲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类,试讲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面试由承担招聘任务的学院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方式以学院电话通知为准。面试重点测试考生从事招聘岗位工作应当具备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面试实行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为去掉1个最高分、去掉1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面试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拟聘岗位考生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通过加试的方式进行确定。试讲成绩及总成绩在承担招聘任务学院网页公布。
(四)考察
考察采取面审和函审的方式进行,由学校招聘人员负责对拟聘人员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表现审查和人事档案审核,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甘肃省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实施方案》等要求,查询个人征信、筛查违法犯罪行为等信息,对审查审核不符合条件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
体检在三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复检一般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公示
学校将考核考察通过、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学校人事处网页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备案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学校研究同意聘用后,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批、备案。
(八)聘用
对省教育厅、人社厅备案后的拟聘人员,学校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按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等。
四、补充录用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按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等额递补,学校公示期满之后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1.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2.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在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监督组的监督下进行。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若有异议,可向学校监督组反映。
人事处联系电话:0931-7601469
学校监督组电话:0931-7602811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刘工 15560965887
附件:甘肃政法大学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列表(第二批)
甘肃政法大学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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