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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4年人才引进

发布时间:2024-03-28 作者:高校人才引进网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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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始创于2004年。秉持“培育公共精神,创造健康社会”理念,坚守“立德树人,经世致用”目标,坚持“本土化,个性化,国际化”方针,积极营造“民主,团结,和谐,高尚”氛围,努力创建“体面的学术社区,博雅的知识高地,愉快的精神家园”。公天下而存高远,致广大而尽精微,热忱欢迎天下英才加盟,让我们一起:服务国家、无畏艰辛,砥砺学术、创新生命,追求卓越、共享荣光!

一、引进岗位

根据学科高质量发展需求和学校人才引进要求,2024年度面向海内外常年引进学科领军人才、突出学科带头人、青年杰出人才的专任岗位教授4名,招聘符合学科专业范围的全职特聘青年人才2名、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5名。

二、引进学科

坚持高端、精准、公开原则,2024年度仅限引进海内外公共管理学和社会学从业人员(从事基础理论研究者优先)。引进学科专业和研究方向仅限为:①公共管理学:公共行政、公共政策、应急管理、数字治理、城乡治理;②社会学:社会学理论、网络社会学、数字社会工作、灾害社会工作。

三、引进类型

学科领军人才:师德高尚,学风正派,学术造诣高深,具有前瞻的学术视野、扎实的专业知识、较强的学术能力,熟悉学科领域国内外前沿的研究动态并掌握研究方法,取得所在学科国内外公认的突出成就,能带领本学科赶超或者保持全国领先水平,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

突出学科带头人:学术上具有较大影响力,教学科研能力突出并有持续发展潜力,在国内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担任正高级职务并具有主持国家级重点以上科研项目经历,或在海外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担任副高级以上职务,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青年杰出人才:具有较高学术素养和较大发展潜力,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团队协作精神,对学科领域前沿问题有独到见解,具有创新性工作思路,取得原创性科研成果并获同行专家认可,国内在职学者应已取得博士学位,在双一流高校、科研院所取得副高级以上职称的青年杰出人才,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全职特聘人才:全职特聘副教授须具有一年以上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博士后或相关教学科研经历,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和学术研究能力,有独立承担重要科研项目经历或已经取得较高质量的学术成果,首次聘用时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全职特聘讲师须具有国内外较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博士学位或博士后经历,有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和较大的学术发展潜力,已取得较高水平学术成果,首次聘用时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全职博士后:获博士学位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或已通过博士学位答辩(应届毕业生),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年龄一般应在 35 周岁以下。师资博士后聘期“2+3”年,首个聘期(前2年)入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出站考核优秀者留校任教,进入第二个聘期(3年),聘全职特聘或百人计划人才。计划内博士后聘期2年,工作期满(有培养协议的除外)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四、引进待遇

百人计划人才:纳入广州市事业单位编制管理,领军人才、突出学科带头人荣聘教授岗位,青年杰出人才根据自身条件聘教授或副教授岗位。①税前薪酬:学校提供有竞争力的税前协议制薪酬50-130万元不等。②科研经费:纳入学校“2+5”学科与科研创新交叉平台统筹管理。③住房补贴:100万元—500万元不等,海外优秀留学归国人员可申报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项目,享受国家和地方配套经费共60万元。④人才绿卡:协助办理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和广州市“人才绿卡”,享受广东省及广州市提供的人才一站式配套服务。⑤住房待遇:提供可供选择的市区公租房或学校过渡性住房。⑥子女入学:符合属地义务教育招生条件和要求的情况下,可安排适龄子女就读广州大学附属学校。⑦其他优惠:享受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对符合相关条件的人才将由政府给予财政税收补助,并享受广州市博士和博士后中小客车指标竞价补贴。⑧人才项目:优先推荐申报省人才工程项目,入选者省财政给予特聘教授岗80万元或青年拔尖人才岗50万元的人才津贴。优先推荐申报广州市人才工程项目,入选者广州市给予100-300万元的人才津贴(须结合广州市相关政策)。

全职特聘人才:编制为预聘—长聘制(聘期内晋升高一级职称和聘期考核优秀者可转事业编制管理),特聘副教授或特聘讲师岗位。①税前薪酬:特聘副教授税前协议年薪34-42万元和相关福利待遇,特聘讲师税前协议年薪28-32万元和相关福利待遇。②科研经费:纳入“2+5”学科与科研创新交叉平台统筹管理。③安家费用:享受10万元-30万元不等的博士后或博士安家费。④住房待遇:按政策申请市或区公租房和校内过渡房,或领取租房补贴(按2000元/月标准发放,共计36个月)。⑤子女入学:符合属地义务教育招生条件和要求的情况下,可协助适龄子女就读广州大学附属学校。⑥优惠政策:享受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符合相关条件的人才将由政府给予财政税收补助,同时享受广州市博士和博士后中小客车指标竞价补贴。

全职博士后:薪酬福利由“年薪+住房/租房补贴+工会福利待遇”构成,根据申请者学术水平、工作计划、创新能力、学术发展潜力等分A、B、C三类。①税前年薪:应发36万元起(含五险一金单位部分),其中A类业绩优秀者44万元起(含五险一金单位部分),经费来源于国家、省市、学校。②住房待遇:可按学校规定租住学校周转房或公租房,或者按2000元/月(2.4万元/年)标准发放租房补贴。③工会福利:可申请落户常住户口,参照事业编制人员享受体检等工会福利待遇。④启动费用:在站期间可按规定申领广州市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20万元。⑤项目申报:支持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科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等各类基金项目,支持申报“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香江学者计划”“澳门学者计划”“广东省海外博士后人才支持项目”“广东省青年优秀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博士后项目”和“广州市博士后国际培养计划”等项目。如入选,将按相关政策提高相应待遇。⑥职称评审:在站期间可参加职称评审,认定或评审通过后可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和职称证书。⑦后续资助: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且未满40周岁的出站留穗博士后,可按照相关规定申请认定“广州市青年后备人才”并享受相应服务保障待遇。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免租入住85平方米高层次人才公寓或享受住房补贴100万元。期满出站后1年内到广州市属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期满出站后1年内在广州市自主创业且符合其他条件的,按相关规定向市申请安家费30万元(市财政分两期发放)。在世界排名前200名的高校(不含境内)获得博士学位,可申请“广东省海外博士后人才支持项目”、出站后与我省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协议或劳动合同,并承诺连续在粤工作3年以上的,可按相关规定向省申请住房补贴40万元,但不重复享受广州市安家费待遇。

五、应聘材料

应聘者须提供较为完整的应聘材料,学院对所提交材料实施严格保密措施。应聘者须提供下列完整材料:①个人信息: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个人简历、学历和学位证明(海外归国的还需提供留学人员归国及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教学科研经历等;②岗位计划:入职后较为详细的教学计划和科研计划;③学术成果:提交不少于3篇近5年内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代表作(含论文和著作),海外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博士论文稿;④科研项目:主持科研项目及经费情况;⑤其他材料:其他能证明教学科研水平的材料。

六、联络方式

学校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

学院位置:广州大学小谷围校区文逸楼前座518室

邮政编码:510006

电子邮箱:ggglxyrc@gzhu.edu.cn

联络电话:020-39366783

联络人员:赖老师、付老师

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24年3月18日

来源:http://gupa.gzhu.edu.cn/info/1045/1525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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