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工作地区: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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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院简介
陕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成立于2005年7月,其前身是1988年创立的陕西师范大学艺术系,是学校重点建设的特色发展学院之一。现有中国少数民族艺术二级博士学位授权点、音乐与舞蹈学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授权点。2014年我院获批课程与教学论专业博士招生方向,2018年获批音乐与舞蹈学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2020年音乐学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021年舞蹈学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022年,学院音乐学专业通过教育部师范类第二级认证。
2024年,学院拟常规补充(引进)教学科研人员多名(具体指标和方向以学校正式公布为准),引进高层级人才数量不限。
二、招聘条件
1. 高层次人才
(1)原则上须为取得突出创新成果和教育教学实绩、具有重大学术影响或社会影响的高水平人才。
(2)原则上具有副高级职务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正高级职务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3)原则上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2.常规补充教师
(1)原则上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2)原则上应届博士年龄不超过32周岁。
(3)具有较强的国际交流能力。非外语专业人员应具备运用一门外语阅读和撰写专业论文、开展学术报告的能力。
(4)胜任本学科主干课程教学工作,学术业绩应超过学校本学科同类人员平均水平,且具有学术发展潜力。
三、2024年人员补充计划
音乐与舞蹈学(要求为博士学历,具体指标和方向待定):艺术学理论(含美学)、音乐与舞蹈史论、乐舞教育理论研究、课程与教学论(音乐)、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音乐与舞蹈学(要求为硕士及以上学历,具体指标和方向待定):舞蹈、古筝、指挥、美声男高音等实践为主型。
课程与教学论(音乐)补充要求:
1.具有中小学基础教育一线教学工作经历者优先;
2.对于从中学引进的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特别优秀者学历可适当放宽至硕士研究生;
3.对于国家中小学课程标准修订组专家、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得者、教育部各类教师培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特级教师年龄、学历等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招聘程序
将个人简历及附件材料发送至学院邮箱yyxy@snnu.edu.cn,学院根据工作安排及应聘情况不定期组织考核。
五、材料要求
1.个人简历(PDF)。
2.附件材料:
请将以下附件材料按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
(1)毕业证、学位证(国外学历学位认证);
(2)代表性成果(论文、著作、专利等);
(3)获奖证书;
(4)项目批件;
(5)职称相关证明;
(6)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
六、时间安排
本轮招聘报名材料(个人简历及附件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4日下午18:00;
考核时间:2024年4月11-12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魏强029-85310512
韩凯029-853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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