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工作地区: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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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广州大学法学院简介
广州大学法学专业始创于1984年,2000年成立法学院。2006年获批法学理论硕士学位授予权,2011年获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14年获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2019年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经过近40年的奋进努力,广州大学法学学科迎来了跨越式发展阶段,在上海软科“2022年中国最好学科”中进入前20%,位居国内法学学科第39名。
教研机构与师资团队。学院下设理论(人权)法、宪法与行政法、民商经济法、刑法、国际法、诉讼法等教研机构,现有教职工79人,专任教师65人,其中,教授 20人、副教授21 人、讲师24人,博士生导师9人,硕士生导师28人。教师队伍中,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2人,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工程2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各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3人,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5人。
开设专业与人才培养。学院现设学术型硕士专业5个、专业型硕士专业2个、本科专业1个。全日制在校学生1110人,其中本科生890人、硕士研究生220人。学院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内涵式发展为抓手、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目标,着力推进“三全育人”,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务能力。
科学研究与社会影响。近五年来,学院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发表高显示度学术发文13篇,在CLSCI及CSSCI期刊发表代表性学术论文50余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5项,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一般项目20余项;获得教育部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二等奖1项,第九届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1项,第七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1项,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力。
学科平台与社会服务。学院现有1个国家级基地(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4个省级研究基地(广东省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粤港澳大湾区法制研究中心,广州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与市司法局、市律协创办国内首家律师学院。借助上述平台,学院立足湾区,面向世界,充分发挥高校智库作用,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在地方立法司法改革、大湾区司法协同、法律人才培养、社会公共服务等方面做出了积极有益的贡献,先进事迹多次受到CCTV、《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日报》等权威媒体重点关注并进行专题报道推介。
二、招聘岗位、人才类别及基本要求
(一)招聘岗位
教学科研岗4名。招聘学科和专业领域:刑法学和诉讼法学优先,详见附件。
(二)人才类别
1.“百人计划”人才
2. 全职特聘人才;
3.“强基计划”专项人才
(三)专业领域
序号 |
专业方向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1 |
民商法学 |
博士研究生 |
民商法方向博士,教学能力较突出,具备较强的实践能力和沟通能力,能够讲授《民法》《合同法》《商法学》等理论课程。 |
2 |
国际法学 |
博士研究生 |
国际法方向(含国际私法、国际公法及国际经济法)具有博士学位和海外背景,在该方向领域成果显著,且具有一定学术影响力,具有担任该方向学科带头人的能力。 |
3 |
诉讼法学 |
博士研究生 |
诉讼法方向博士,教学能力较突出,具备较强的实践能力和沟通能力,能够讲授《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理论课程。 |
4 |
刑法学 |
博士研究生 |
刑法学、犯罪学方向博士,对网络与信息犯罪有专长的博士,教学能力突出,具备较强的理论与实务能力,能教授《刑法学》《犯罪心理学》等课程。 |
三、岗位介绍
(一)学校“百人计划”人才
1.领军人才。为师德高尚、学风正派的学者,学术造诣高深,取得所在学科国内外公认的突出成就。具有本学科前瞻的学术视野、扎实的专业知识、较强的研发能力。熟悉本学科、本领域国内外前沿的研究动态并掌握研究方法。能带领本学科赶超或者保持全国领先水平的领军人才。自然科学领域人才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人才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
2.青年杰出人才。具有较高的学术素养和较大的发展潜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对本学科领域前沿问题有独到见解,具有创新性工作思路,取得原创性科研成果并获同行专家认可,国内在职学者应已取得博士学位,在双一流高校、科研院所取得副高级以上职称的青年杰出人才。自然科学领域人才年龄一般在38周岁以下,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人才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3.突出学科带头人。指学术上具有较大影响力,教学科研能力突出并有持续发展潜力,在国内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正高级职务并有主持国家级别重点以上科研项目的经历,或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副高级以上职务的学者。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4.聘任岗位和生活待遇
(1)编制:符合入编条件的纳入广州市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2)岗位:领军人才、突出学科带头人聘教授岗位,青年杰出人才根据自身条件聘教授或副教授岗位;
(3)薪酬:学校提供全国有竞争力的协议年薪制薪酬50—130万元不等(税前);
(4)科研相关工作经费额度:须面议并纳入学校“2+5”学科与科研创新交叉平台统筹管理;
(5)住房补贴:100万元—500万元不等,具体面议;海外优秀留学归国人员可申报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项目,享受国家和地方配套经费共60万元;
(6)协助办理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和广州市“人才绿卡”,享受广东省及广州市提供的人才一站式配套服务;
(7)协助解决住房问题,市、区公租房或学校过渡性住房可供选择;
(8)符合属地义务教育招生条件和要求的情况下,可安排适龄子女就读广州大学附属学校;
(9)享受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对符合相关条件的人才,将由政府给予财政税收补助。享受广州市博士和博士后中小客车指标竞价补贴。
(二)学校全职特聘人才
1.全职特聘副教授。具有一年以上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博士后或相关教学科研经历。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和学术研究能力,有独立承担重要科研项目的经历或已经取得较高质量的学术成果。首次聘用时年龄在40周岁以下。
2.全职特聘讲师。有国内外较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博士学位或博士后经历,有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和较大的学术发展潜力,已取得较高水平学术成果。首次聘用时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聘任岗位和生活待遇
(1)编制:预聘—长聘制(聘期内晋升高一级职称和聘期考核优秀者可转事业编制管理);
(2)岗位:特聘副教授、特聘讲师;
(3)薪酬:特聘副教授学校提供协议年薪34-42万元(税前)和相关福利待遇;特聘讲师学校提供协议年薪28-32万元(税前)和相关福利待遇;
(4)科研相关工作经费额度:须面议并纳入“2+5”学科与科研创新交叉平台统筹管理;
(5)安家:享受10万元—30万元不等的博士后或博士安家费;
(6)住房:按政策申请市、区公租房和校内过渡房,或领取租房补贴(按2000元/月标准发放,共计36个月);
(7)符合属地义务教育招生条件和要求的情况下,可安排适龄子女就读广州大学附属学校;
(8)享受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对符合相关条件的人才,将由政府给予财政税收补助。享受广州市博士和博士后中小客车指标竞价补贴。
(三)“强基计划”专项人才
1.强基重点骨干。专项用于补充学校思政课、公共课、基础课、部分师范教育类的学科教学论和教学法方向、个别师资基础薄弱专业的师资,取得博士学位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原则上正高级45周岁以下、副高级40周岁以下。
2.强基基础骨干。仅限于补充思想政治教育类专业方向、师范教育类的学科教学论或教学法方向急需师资,有较明显的教学水平和潜力,有一定的科研成果,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3.强基全职特聘。符合“强基计划”专项范围,近三年取得一定的教学科研成果,具有较明显的教学能力和潜力,经培养能达到校级本科课堂教学优秀奖或能获得省、市级高校青年教师教学技能大赛奖项的教学水平。取得博士学位、原则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聘任岗位和生活待遇
(1)编制:强基重点骨干、基础骨干符合入编条件的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强基全职特聘实行预聘——长聘制;
(2)岗位:教授、副教授、讲师、全职特聘讲师;
(3)薪酬:强基重点骨干、基础骨干岗位执行广州大学同级别教师薪酬模式及相关福利待遇;强基全职特聘岗位学校提供协议年薪28-32万元(税前)及相关福利待遇;
(4)符合广州市政策的可申领享受10万元—30万元不等的博士后或博士安家费;
(5)住房:按政策申请市、区公租房和校内过渡房,强基全职特聘人才还可选择领取租房补贴(按2000元/月标准发放,共计36个月);
(6)子女入学:符合属地义务教育招生条件和要求的情况下,可安排适龄子女就读广州大学附属学校;
(7)享受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对符合相关条件的人才,将由政府给予财政税收补助。享受广州市博士和博士后中小客车指标竞价补贴。
四、工作支持
(一)对于学校引进的海内外优秀人才, 优先推荐申报广东省人才工程项目,入选者省财政给予特聘教授岗80万元或青年拔尖人才岗50万元的人才津贴;
(二)对于学校引进的海内外优秀人才,优先推荐申报广州市人才工程项目,入选者广州市给予100-300万元的人才津贴(须结合广州市相关政策)。
五、应聘方式与材料要求
登陆广州大学法学院网站(http://fx.gzhu.edu.cn/)人才招聘栏目下载并填写《广州大学法学院引进人才信息一览表(2024年)》,连同个人简历等材料电子版发送到学院邮箱。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钱老师
电话:(020)39366726
邮箱:lawxyrc@gzhu.edu.cn
广州大学法学院
2024年1月11日
附件【广州大学法学院引进人才信息一览表(2024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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