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工作地区: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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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现将南宁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第一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南宁学院是南宁市人民政府与民革广西区委合作共办的本科高校,为国家首批应用技术大学试点高校、广西新建本科学校转型发展试点学校、自治区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广西立项建设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坐落在全国文明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中国绿城”——广西首府南宁市。学校现设有二级学院11个,开办本科专业36个,覆盖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经济学、教育学等5大学科门类,全日制在校生近22000人。现有教职工1000余人。
2021年《南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指出:“高水平办好南宁学院,对标推进南宁学院创建为南宁大学。”当前,学校抢抓发展机遇,贯彻“应用型、开放式、新体验”的办学理念,以“质量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为主题,上下一心、凝心聚力投入加强内涵建设各项工作,力争早日实现升格南宁大学目标。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计划
(一)招聘对象:符合招聘(录用)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计划:本次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共114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
三、招聘(录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
3.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4.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善于团结协作,愿为学校发展、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做贡献;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能力和素质,并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及工作经历等条件;
6.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良好;
7.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单位管理和工作安排;
8.诚实守信,个人档案与材料无虚假情况、无隐瞒信息;
9.无劳资纠纷和不良从业记录,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10.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或高校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应聘人员登陆南宁学院人才招聘网站(http://hr.nnxy.cn/recruit),按要求进行注册、报名。通过“我的简历”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电子佐证材料;通过“招聘职位”查看并选择需应聘的岗位,发起岗位申请。
3.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者只可申请一个岗位。
(2)应聘者须按照要求提交报名材料,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须真实、准确,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
(3)报考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
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以不实信息获得工作机会的,一经查实予以解聘。
(二)资格审查
招聘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及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学校人事处进行复审。
招聘岗位关于年龄、相关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4年4月30日(报名截止日期)。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三)考试
根据报名及资格审核情况,学校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行简历筛选,并按照不低于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试讲+面谈”的形式进行,试讲的内容根据所应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确定,试讲时间约20分钟,面谈约10分钟。面谈主要从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方面进行考评。面试实行100分制评分。
(四)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以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适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招聘岗位条件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若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应聘等情况,学校可根据工作需要按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进行考察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五)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经学校研究,择优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员需到南宁学院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体检结果出现不合格的,可按考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人员进行体检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六)聘用
按学校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及办理聘用手续。执行试用期制度。
五、福利待遇
(一)薪酬福利
1.工资待遇:与工作量有关,无职称人员每年收入约10万元起,具有中级职称人员每年收入约12万元起,具有副高职称人员每年收入约16万元起,具有正高职称人员每年收入约22万元起。
2.教学科研激励:学校设立教学科研激励机制,对于在科研和教书育人中作出成绩的教职工给予薪酬奖励。
3.按规定享受五险二金、伙食补贴、住房补贴、定期体检、带薪寒暑假、节日福利等待遇。对于需要住校的教师,学校可安排宿舍。
4.提供南宁市城区通勤班车,协调教职工子女幼小入学。
5.引进为※南宁学院紧缺学科专业专任教师(紧缺学科专业目录见附件),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硕士,可享受紧缺学科专业人才安家费,安家费标准为6万元/人(服务期3年)。
6.符合申报“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毕业生来邕留邕学费补偿的毕业生,可享受不超过12000元/学年的学费补偿(具体按南宁市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7.应届毕业生可享受500—1000元的一次性交通补贴(具体按南宁市人社局有关规定执行)。
8.取得中级职称3年以上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经认定为南宁市高层次人才的,可享受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高贷款额度1.5倍-4倍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入住人才公寓、医疗优诊等人才政策。2018年7月31日后首次在邕购房的,可享受20-60万元购房补贴。
9.具有硕士学位的正高级职称者符合南宁学院高层次引进人才“硕士+正高”条件的,可享受20-70万元安家费。(见《南宁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暂行办法》(南院人〔2023〕2号),文件地址:https://rs.nnxy.edu.cn/info/1007/1229.htm。)
(二)成长发展
1.技能提升:岗前培训+业务能力培训+新入职教师教学能力培训+青年助教导师制度+骨干教师研修+教学交流与研讨。
2.海内外研修资助:博士学位提升资助+国内外交流访学。
3.双通道职业发展:专业路径、管理路径。
(三)组织氛围
1.坐落在国家级新区——南宁市五象新区之中,学校2022年获评“广西首批绿色学校”,拥有国家AAA级景区的校园环境,校内有新华书店、瑞幸咖啡等便利设施。
2.丰富多彩的工会活动、部门活动。
3.灵活、畅通、公开的沟通平台。
六、相关说明
(一)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未按期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在报名期间进行多批次考核并择优录用,直至录满为止。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南宁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报考人员参加招聘期间应及时从南宁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邕宁区龙亭路8号南宁学院人事处
邮编:530299
联系人:邱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771—5900834
各学院联系人详见附件。
南宁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rs.nnxy.edu.cn/
附件:1.南宁学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第一批)岗位信息表
2.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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