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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中国消防救援学院2024年度面向全国应届毕业生第一批公开招聘教师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于2018年12月29日挂牌成立,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学院是按照党中央跨军地改革部署,整合消防、森林院校力量和资源,以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种学院为基础组建的,是应急管理部直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现开设消防指挥、消防工程、火灾勘查、航空航天工程、飞行器控制与信息工程、通信工程、抢险救援指挥与技术、应急装备技术与工程、消防政治工作、思想政治教育10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发展规模7000人,主要承担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初级指挥员培养,干部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在职培训,应急管理和消防救援科学技术研究、决策咨询及相关交流合作等工作,担负重大应急救援机动增援任务。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涉及8个岗位,计划招聘10名教师,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教育事业和应急管理事业。
(三)在校期间为非在职的2024年全国应届毕业生(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和留学回国人员)。京内生源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口),京外生源应符合进京落户条件。
(四)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五)京内生源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京外生源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较强的专业素养和表达能力,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或开除公职的,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还在禁考期的,曾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曾有学术不端不良行为的,在校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在校学习期间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缴纳过职工社会保险的,曾在国(境)外非国家公派留学、工作或生活六个月以上不便进行有效考察的,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登录中国消防救援学院人才招聘网https://recruit.cfri.edu.cn(以下简称学院人才招聘网),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12月15日。
(二)资格审查。根据发布岗位和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笔试人员,资格审查结果可登录学院人才招聘网查看。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未达到3:1的,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笔试开始前改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三)笔试。笔试形式为闭卷,主要测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基本素质,时间90分钟,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5分。笔试后组织心理测评。根据笔试合格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选与拟聘用人员的比例为3:1(达不到规定比例时,以实际参加面试且笔试成绩合格人数为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应急管理部官网(www.mem.gov.cn)、学院官网(www.cfri.edu.cn)、学院人才招聘网公告。
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素养、专业素质及实际工作能力,主要内容为自我介绍、试讲和专家提问,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前组织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对未提供或者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本人明确表示不参加面试的,按招聘岗位笔试合格成绩排名顺次递补。
综合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组成,分别占40%和60%,75分以上为合格。面试结束后,公布笔试、面试成绩。
(五)体检。根据合格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2: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组织到相关医院体检。如放弃资格或体检不合格,按合格综合成绩顺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其中外科项目参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版)》(陆勤人员)执行。体检费用由学院统一支付。
(六)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如放弃资格或考察不合格,按合格综合成绩顺次递补。
(七)公示。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www.mohrss.gov.cn)及应急管理部官网、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确定聘用人员并办理相关手续。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相关待遇
入职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定职定级手续、确定工资待遇及有关优待事项。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按要求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资料和信息,对提供虚假材料、证件、信息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笔试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户口簿以及学历学位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将及时发布,请随时关注。部分重要通知将通过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发送,请应聘人员确保在报名时提供真实有效的电子邮箱和手机号码。如联系方式有变化,请及时与学院工作人员联系。未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人员,不再告知。
(四)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中国消防救援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许老师 010-69787094
监督电话:010-69787131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
2023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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