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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民族大学招聘临时用工人员

发布时间:2023-10-31 作者:高校人才引进网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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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校工作需要,内蒙古民族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临时用工人员4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作风正派,廉洁奉公,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具有岗位相应工作经验者优先;

4.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所报考岗位的身体条件。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

2023年10月27至2023年10月31日17:00时截止。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岗位条件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连同岗位所需其他资质证书或证明扫描件发送到rscrsk@imun.edu.cn。

2.现场资格审核

2023年11月1日上午(8:30-11:00)到内蒙古民族大学霍林河校区励志楼203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相关要求:应聘者本人携带报名登记表、岗位所需资质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核方式及组织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资格审查、面试相结合的考核方式,资格审查由内蒙古民族大学人事处组织实施,面试工作由报考岗位的用人部门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核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拟聘用人选,岗位出现空缺的依次进行递补。所有聘用人员与具体用人部门签订协议,

音乐学院灯光师岗位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待遇为2700/月,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为2900/月;

其它岗位试用期为1个月,工资待遇为2000元/月。

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协议。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五、联系方式

(一)岗位和政策咨询电话:

0475-8310375(内蒙古民族大学人事处)

0475-8313282(内蒙古民族大学人事处)

(二)监督举报电话:0475-8313457(内蒙古民族大学纪委)

六、本公告由内蒙古民族大学负责解释。

内蒙古民族大学招聘临时用工人员岗位表.docx

内蒙古民族大学招聘临时工报名登记表.docx

来源:http://renshi.imun.edu.cn/contents/1295/14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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